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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國家稅務局轉發(fā)《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非營利性科研機構稅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津國稅所[2001]57號

頒布時間:2001-03-01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天津市國家稅務局

各區(qū)、縣國家稅務局,開發(fā)區(qū)、保稅區(qū)、新技術產業(yè)園區(qū)國家稅務局,海洋石油稅務分局:

  現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非營利性科研機構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1]5號)轉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天津市國家稅務局
二〇〇一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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