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國稅函[2004]第409號
頒布時間:2004-12-16 00:00:00.000 發(fā)文單位:江蘇省國家稅務局
各省轄市、蘇州工業(yè)園區(qū)國家稅務局:
現(xiàn)將《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2004年度注冊稅務師及稅務師事務所年檢工件的通知》(國稅辦發(fā)[2004]40號)轉發(fā)給你們,請各地收到文件后,結合《江蘇省國家稅務局關于開展規(guī)范稅收征管和稅務代理專項檢查情況的通報》(蘇國稅發(fā)[2004]154號)及《轉發(fā)<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稅收執(zhí)法和稅務代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蘇國稅函[2004]314號)文件的有關要求,進一步抓好稅務機關的整改落實工作。
2004年度對各地注冊稅務師及稅務師事務所的年檢抽查由江蘇省注冊稅務師管理中心組織,屆時請各地稅務機關認真配合。
江蘇省國家稅務局
二○○四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