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在應稅憑證上未貼或者少貼印花稅票的或者已粘貼在應稅憑證上的印花稅票未注銷或者未畫銷的,適用《稅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條第二款的處罰規(guī)定。即:納稅人不進行納稅申報,不繳或者少繳應納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上一篇:會計崗位的設置
Copyright © 2000 - m.galtz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