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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縣級機關;審計公共知道;完善
【論文摘要】縣級審計機關在領導體制、審計環(huán)境等方面和審計署不盡相同,及時研究地方預算執(zhí)行審計結果公告制度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闡述了縣機關審計公告制度現狀,分析其存在相關問題,并基于公告制度,提出了完善措施。
審計結果公告制度作為推進民主與法治的有效工具,大的方面來講,審計結果公告制度改變了國家審計機構和外部之間的溝通模式,將審計監(jiān)督機制與輿論監(jiān)督機制相結合,對國家權力形成強有力的制約,小的方面來講,對縣級機關形成廉潔高效的政府,具有重要作用。然而,從小的方面來說,縣級機關審計公告制度,確實存在不少相關問題,完善縣機關審計公告制度,已經勢在必行。
1 縣機關審計公告制度現狀
審計結果公告制度引入是我國政府信息公開不斷發(fā)展的必然結果,也是政府信息公開的重要組成部分。政府執(zhí)行公共管理職能、提供公共服務的部門中,審計是發(fā)揮監(jiān)督作用的主要部門,審計結果公告制度為公眾了解政府使用公共資源的效果、效率提供途徑,使政府信息對稱化,并接受公眾和輿論的監(jiān)督。在建立以市場為導向的服務型政府的過程中,公眾是否滿意政府的公共管理行為和由此帶來的社會、經濟效益,是決定政府能否取得公眾信任的關鍵因素。而審計結果公告制度,無疑是披露政府公共管理的社會、經濟效益的重要手段,它將政府“置于陽光之下”,在較大程度上減少腐敗和浪費。而在縣級機關審計公告制度方面,存在的問題也頗為復雜。
許多地方審計相關的負責人認為目前與審計結果公告相適應的法律法規(guī)不健全,當前經濟領域中的違法違紀行為還相當普遍,有的問題甚至還非常嚴重,社會公眾的評價和監(jiān)督還不夠理性等。將審計結果向社會公眾公布,擔心引起群眾的不滿,甚至產生負面影響,給政府工作和審計工作造成被動。再者,審計公告是把“雙刃劍”,對審計工作質量和審計人員的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些縣級審計機關由于畏懼審計結果公告增加審計風險,影響審計機關的聲譽和社會形象,不希望審計結果對外公告。
縣級審計機關實行本級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雙重領導體制,人財物受本級政府和本級權力部門的管轄,審計管轄的范圍相對狹窄,公告的內容與本級的部門和單位相關性強,產生的關注度高,市縣一級的被審計單位負責人普遍認為審計結果公告會對自己產生負面影響,寧可接受處罰,也不愿審計機關對外公布審計結果。而縣級審計機關擔心公告審計結果后,影響與這些部門和單位之間的關系,在法律、法規(guī)以及上級沒有嚴格要求的情況下,往往不愿主動公布預算執(zhí)行審計結果。
2 縣機關審計公告制度完善措施
2.1 結合審計結果公告制度與審計問責制度
將問責審計結合審計結果公告制度是縣級機關審計發(fā)展必要手段。以前某縣級機關審計某單位時,也許開始的時候,被審計單位怕審計,隨后就“無所畏懼”了。審計的威懾力顯得不夠,為什么?被審計單位往往不怕經濟處罰,怕的是將審計結果曝光,因此我們才強調審計結果的公告制度。但現在好多被審計單位也不怕了,包括一些國家部委,曝光就曝光,也無所謂了。所以公告制度也不能徹底解決問題。要徹底解決問題,就要將審計結果落到實處,追究責任,推行問責制度。即被審計單位的問題被發(fā)現后,要承擔多大的責任,必須加以認定。最后追究責任,包括經濟處罰、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
2.2 有力補充審計結果公告制度
建立內容完整、程序科學、方法有效的審計公告制度,是確保審計公告制度真正發(fā)揮效用的前提。上級審計機關應盡快制訂地方預算執(zhí)行審計結果公告操作指南,對地方預算執(zhí)行審計結果公告的指導思想、主體、內容、程序、方式、責任追究等作出具體的規(guī)定,使地方預算執(zhí)行審計結果公告納人法制化、規(guī)范化的軌道。強化考核和引導,消除畏難情緒??h級審計機關應加強與有關部門溝通、協調,使審計結果公告后的成果和公眾的意見被相關部門充分借鑒和利用,從而提高審計結果公告效果。
2.3 正確選擇審計結果公告方式
一般來講,縣級機關不同種類的審計結果所選擇的公告方式應有所區(qū)別,不同審計項目情況的公告更要注意研究公告的方式,以期達到最佳的公告效果。(1)對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普遍關注的審計事項,即涉及社會公益方面和社會熱點、焦點問題的審計事項,應當選擇本級政府網站政府公報、新聞媒體、新聞發(fā)布會等大眾媒體上予以公告。如社會捐款的審計、救災救濟資金的審計經濟適用房分配情況的審計、國有企業(yè)改制情況的審計等。(2)對有些涉及政府部門的問題,對外公布可能造成一定社會負面影響,但又必須引起重視、迅速解決的問題,可以選擇政府組織召開的規(guī)格較高、規(guī)模較大的會議上進行通報,或在人大常委會和人民代表中公開等。如有些??畹恼{整使用,招待費超標等,確有客觀原因,這些問題如果在群眾中公布只能增加社會上的負面影響,絲毫無助于問題的解決。但在上述重要會議上通報情況,會引起與會者的高度重視,從而達到解決問題的目的。(3)對有些審計事項僅為被審計單位內部職工所關心,可以選擇召開被審計單位職工大會或在被審計單位公告欄公布的方式予以公布。
3 結語
審計結果公告制度作為推進民主與法治的有效工具,是國家民主與法制建設的具體體現。審計結果公告制度改變了國家審計機構和外部之間的溝通模式,將審計監(jiān)督機制與輿論監(jiān)督機制相結合,對國家權力形成強有力的制約,因此對改變國家行政方式,形成廉潔高效的政府,具有重要作用。在我國現有國情條件下,縣級機關的審計公告制度中,必然存在不少相關問題,只有隨著審計制度以及實踐經驗的不斷積累,才能徹底完善我國縣級機關審計公告制度。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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