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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控制、對沖和經濟資本配置

來源: 陳忠陽 編輯: 2008/07/15 19:12:32  字體:

  在金融機構股份制改革和WTO緩沖期2006年屆滿后金融業(yè)進一步開放的推動下,我國金融機構近些年明顯加快了探索建立“全面風險管理(長效)機制”的步伐。現代風險管理機制主要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內部控制機制、對沖機制和經濟資本配置機制。這三大機制的有機結合正是風險管理提升金融機構價值和核心競爭力的重要保障,也是我國金融機構“全面風險管理(長效)機制”建設的基本模式。

  一、內部控制機制

  如果將控制理解為對目標實現過程的管理,而把風險理解為結果對目標的偏離,那么,內部控制顯然是金融機構歷史最久的風險管理機制。只要開展業(yè)務,就必須設定目標,而由于種種風險因素就會有不達標的可能,而業(yè)務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就是要通過各種控制活動保障目標的最終實現,這些控制活動主要表現為與業(yè)務管理密切融合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的制定和執(zhí)行監(jiān)督活動。因此,內部控制與業(yè)務管理活動實際上是融為一體的,業(yè)務管理部門承擔著內部控制的首要和直接責任,而審計部門則負責內部控制的有效性評估和監(jiān)督。內部控制覆蓋金融機構所有的人員、部門、分支機構和所有的業(yè)務線路及其全部流程,甚至負責內部控制本身的管理人員和審計部門也應該受到相應的監(jiān)督和控制。目前國際上關于內部控制的經典文件是COSO委員會1992年發(fā)布的《內部控制――綜合框架》(COSO,1992)。該文件將內部控制正式定義為一個依靠包括董事會、管理層和其他員工共同參與,保證公司經營活動的有效性和效率、財務報告的可靠性和對法律規(guī)章制度的遵循性三大目標實現的過程。同時,該文件還提出了與管理流程相融合的有效內部控制體系的五個基本要素:控制環(huán)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和監(jiān)督。

  有效的內部控制必須以良好的公司治理為基礎,而且內部控制本身,包括內部審計和外部審計在內,也是公司治理的重要內容。由于公司治理是關于金融機構利益相關者,尤其是股東、經理和債權人之間責權利基本關系的安排,其基本結構決定了金融機構對風險的承擔和管理以及相應風險收益的分配和管理激勵,從而對金融機構的內部控制和整個風險管理體系起到基礎性的決定作用。巴塞爾銀行監(jiān)管委員會在最近公布的《加強銀行機構公司治理》(Basel,2005)的征求意見稿中明確指出:“良好的公司治理應該給董事會和管理層提供恰當的激勵去追求與公司利益和股東價值相符的目標,而且應該有利于有效的監(jiān)督”,“無論法律和監(jiān)管制度的國別差異如何,也無論銀行采用何種公司形式,只要確保以下四個方面的監(jiān)督機制發(fā)揮作用就可以形成良好的公司治理:董事會或監(jiān)事會的監(jiān)督、不參與日常業(yè)務經營的個人監(jiān)督、獨立的風險管理和各業(yè)務領域管理線路監(jiān)督以及合規(guī)和審計部門的監(jiān)督。”金融機構治理結構的缺陷將導致內部控制從根本上失效,而有效的內部控制則是良好公司治理的重要表現。在金融機構治理結構中,董事會、高層經理、審計部門等對內部控制的相關責任的明確至關重要。

  與內部控制有密切關系的另外一個重要概念是近幾年在全球金融業(yè)興起的操作風險管理。《新巴塞爾資本協議》(Basel,2004)首次正式將操作風險定義為“由不足夠的或失敗的內部流程、人員、系統或外部事件所導致損失的風險”。內部控制和操作風險管理在內容、對象和范圍上基本相同,不同之處主要在于管理手段和方法。內部控制活動主要表現為規(guī)章制度的制定和執(zhí)行監(jiān)督,尤其是審計手段的應用,而操作風險管理除了重視內部控制手段外,還采用風險計量、定價、經濟資本配置和對沖等與市場和信用風險管理相似的方法。在準確計量的基礎上對操作風險進行合理的風險定價可以使金融機構所承擔的操作風險在產品和服務價格中獲得補償,對各業(yè)務部門實施針對操作風險的經濟資本配置可以為業(yè)務部門加強內部控制降低操作風險提供合理的激勵,也可以通過資本限額使得金融機構回避或退出操作風險較大的業(yè)務領域,而所謂操作風險對沖主要是指通過購買保險和相關業(yè)務外包將操作風險轉嫁給其他機構。

  二、對沖機制

  在西方金融市場上,尤其是對于從事市場交易和金融工程的人而言,對沖成為了風險管理的代名詞。在西方金融教科書(如Stulz,2003:Hull,2003)中,對沖通常被定義為運用衍生產品等金融工具來降低金融機構對某一風險要素的風險暴露。這些衍生產品盡管通過金融工程的創(chuàng)新變得復雜多樣,但從對沖風險的基本方式上看可以分為期貨(或者遠期)類對沖和期權類對沖,前者因對沖損益與基礎資產價格呈線性關系而被稱為線性對沖,后者則被稱為非線性對沖。對于整個金融機構而言,除了利用市場中的衍生產品外,還可以利用金融機構各項基礎交易中在同一風險要素影響下損益變化方向相反因而具有對沖效果的交易來進行所謂的“自動”或“自然對沖”(Auto-,Natural-Hedging)。例如,利率和匯率變化對于資產和負債價值的影響就具有自然對沖效應,保險公司年金業(yè)務和壽險業(yè)務對于死亡率精算風險具有相互對沖的效應,做市商買進和賣出交易之間也具有風險對沖效應,等等。

  運用衍生產品對沖風險實質上是以直接交易風險的形式轉嫁風險,這種風險轉嫁是需要付出成本的。這種成本有兩種基本形式,一種是以期權費和保險費為代表的直接的費用支出,另外一種是期貨或遠期交易中以盈利機會的喪失為代價來換取損失可能性的消除。因此,對沖風險是降低和消除風險的有效手段,但是,金融機構在降低和消除風險的過程中也相應降低或失去了該風險因素帶來的盈利機會。這也正是風險交易中高風險高收益、低風險低收益這一市場規(guī)律的表現。相對于市場對沖而言,金融機構內部基礎交易之間自然對沖的成本低,主要來自于對基礎業(yè)務進行必要調整的代價。因此,金融機構要盡可能發(fā)現和利用業(yè)務調整代價不高的內部對沖機會,在充分運用自然對沖之后的剩余風險才轉向市場對沖。

  金融機構并不能也不應該對沖所有的風險。所謂“不能”是指利用市場對沖風險是有條件的,這些條件包括風險要能夠量化,進而能夠定價,要有相應的對沖工具和交易對手。正是因為這些原因,金融機構三大風險要素中,市場風險對沖發(fā)展最早最快,到了20世紀90年代信用風險量化技術和信用衍生產品、資產證券化和貸款銷售等信用交易產品獲得一定發(fā)展以后,對沖才成為金融機構管理信用風險的重要手段,而操作風險受量化困難的阻礙,除了一些傳統的保險交易和具有對沖性質的業(yè)務外包以外,至今市場對沖手段也非常有限。所謂“不應該”是指對沖風險是有選擇的。金融機構與一般企業(yè)相比最大的不同之處在于承擔和管理風險是其最根本的盈利來源。從事生產和貿易的一般工商企業(yè)最根本的盈利來源和核心競爭力主要來自于其優(yōu)勢資源、生產技術和客戶體系等,盡管其中風險不可避免,包括原材料和產品價格波動風險、交易對手信用風險以及操作風險等,但是,這些企業(yè)由于并不試圖從承擔這些風險中獲取盈利,因而都可以選擇對沖,盡可能將這些風險降低。然而。金融機構卻并不能這么做,因為其存在的理由和基本的經濟職能就是承擔和管理經濟體系中的各種風險,并從中獲取風險溢價。完全對沖風險(如果可能的話)將使得金融機構失去盈利機會和市場地位。因此,金融機構必須在其資本金承擔能力的范圍內選擇承擔自己擅長管理的風險,最終通過對產品的風險定價機制從客戶那里獲得價格補償和回報。

  Schrand&Unal(1998)的研究表明,從整個金融機構風險配置的角度看,對沖有時會成為金融機構增加而并不是降低整體風險承擔水平的手段。金融機構在業(yè)務經營中面臨相互捆綁在一起的多種風險因素,即期市場往往難以獨立將這些風險因素分離開以便金融機構選擇承擔或規(guī)避,從而影響到金融機構對該項業(yè)務的整體并展,而利用衍生產品對沖某些風險卻可以將原來捆綁在某一業(yè)務中的多種風險因素分解開,進而更加有利于金融機構選擇承擔其所擅長管理的風險。因此,對某些具體風險因素進行對沖以減少對該風險因素的暴露,從金融機構整體看卻更加有利于對目標風險因素的承擔,進而從整體上提升風險承擔水平,相應增加盈利機會。

  三、經濟資本配置機制

  長期以來,人們熟悉的資本概念來自“資本:資產-負債”這一基本的會計模式,無論采用賬面價值法還是市場價值法,會計模式下的資本概念本質上反映的是股東對公司價值的剩余求償權(Residual Claim)。與此不同,經濟資本的概念是基于資本對風險的意義而提出的。市場經濟的基本規(guī)則是任何公司都必須以其股東的資本來承擔各項風險,任何損失都必須首先由股東的資本來吸收,而當損失超過資本時,公司應該破產清算。資本作為企業(yè)在事后吸收損失的資金來源構成了在事前承擔風險的資源和底線,即資本約束(Capital Constraint)。因此,從資本對風險的經濟意義上看,資本概念反映了公司整體上可承擔的風險,或者說為防止這些風險匯總在一起可能導致公司破產所需要的股權資本。即“經濟資本=公司整體風險”,經濟資本也因此稱為風險資本,通常被定義為公司為了吸收一定置信水平下的非預期損失而應該具備的資本金,數量上等于公司整體損失分布中給定置信水平的在險價值(Valueat Risk,VaR,)(Crouhy等,2001)。

  相對于反映股權價值的會計資本概念而言,反映機構整體風險的經濟資本概念對于金融機構管理具有更加重要的意義,這主要表現在經濟資本問題將風險管理和資本結構以及資本預算三大公司財務問題結合起來,使得風險管理成為金融機構管理和決策的核心,也使得金融機構更加明顯地體現出其經營和管理風險的企業(yè)本質。風險管理與資本結構的結合反映在金融機構是否具有足夠的經濟資本以應對整體風險,即資本充足性問題;而風險管理與資本預算的結合則反映在將有限的經濟資本在整個機構的范圍內如何分配給各個部門、業(yè)務單位和產品項目,以實現最大效率利用稀缺和有成本的資本資源,即經濟資本配置問題。

  經濟資本配置在技術上主要表現為通過經風險調整的資本回報率(Risk Adiusted Returnon Capital.RAROC)來進行投資和風險決策(James,1996)。所謂RAROC是指某一項投資的預期回報與其所占用金融機構的經濟資本的比值。這里的預期回報是對投資的預期總收入進行一些必要的扣除(包括融資成本、管理成本和預期損失)后的余額,本質上反映投資的風險溢價。這里的經濟資本是該項目對金融機構的風險貢獻(Risk Contribution),即金融機構因投資該項目整體風險VaR值增加的量。RAROC的基本思想是將投資的收益與風險結合起來考察,衡量的是投資給整個金融機構帶來一個單位的風險(或說消耗一個單位的經濟資本)所能夠帶來的預期收益,反映該投資的風險和資本利用效率。RAROC被用于資本預算時,候選項目的RAROC與預算過關率(Hurdle Rate)相比較,超出的項目表明風險收益匹配狀況達到要求而獲得預算許可。利用經濟資本進行投資決策的另一種形式是風險定價,即對于無法對沖的風險(如貸款信用風險),金融機構在最終產品銷售(如貸款)時將承擔風險的成本以資本費用(Capital Charge)的形式反映在產品價格(如貸款利率)之中,從而獲得補償,即,金融產品的風險定價=融資成本+管理成本+預期損失+資本費用,其中,資本費用=機構平均股權成本×該項目經濟資本。這樣,對于風險較高的業(yè)務,由于經濟資本占用較多,資本費用較大,其風險定價相應較高。

  除了用于上述事前決策以外,經濟資本配置另一個重要的作用就是將風險概念引入事后的業(yè)績衡量和薪酬激勵,即所謂的經風險調整的業(yè)績衡量(Risk Adiusted Performance Measurement,RAPM)機制,實現事前硬性的風險限額管理和事后柔性的薪酬激勵管理相結合。與資產回報率或資本回報率等傳統的業(yè)績衡量指標相比,RAROC將投資的風險和收益結合起來,對回報進行了風險調整,不僅反映了收益來自風險承擔的投資理念,而且更加合理地反映了投資的業(yè)績和利用風險的效率,從而為風險承擔和管理提供合理激勵,促使投資者在進行業(yè)務決策和管理時更加關注風險和資本效率。另外一種采用經濟資本衡量業(yè)績的常見形式是衡量項目的“經濟利潤”,即預期回報減去資本費用后的差額。由于資本費用等于該項目占用的經濟資本乘機構整體的平均股權資本成本,經濟利潤反映了股東在要求補償投資所占用資本的機會成本基礎之上的價值增加要求。以此為基礎的業(yè)績衡量和薪酬激勵將股東和管理者的利益結合起來。有利于降低金融機構的代理成本。

  此外,經濟資本配置還推動了全面風險管理的發(fā)展、組合管理和內部資本市場理論在整個金融機構范圍內的應用。金融機構的整體經濟資本對風險的計量范圍覆蓋金融機構所有的產品、業(yè)務單位和地理區(qū)域以及所有風險因子,尤其是采用VaR這種具有統一風險單位的風險計量方法,使得不同的風險因子、不同的業(yè)務部門和分支機構的風險水平得以相互比較、匯總和交流,從而使得金融機構可以在各個管理層次上,從單個產品到產品組合,從業(yè)務部門到分支機構,從營業(yè)網點到地區(qū)總部直至整個機構,都可以進行經濟資本的統一計量和配置管理。同時,經濟資本配置以計量產品或業(yè)務單位對整個機構的邊際風險貢獻為基礎,考慮了風險因素之間的相關關系,這與現代資產組合管理的基本理念是一致的。Stulz(2003)在對依據風險配置經濟資本的過程的分析中提出了產品或業(yè)務單位的“現金流B”的概念,即業(yè)務單位現金流與公司整體現金流變動的協方差除以公司整體現金流方差的商。James(1996)和Perold(2001)也認為,經濟資本配置使得現代金融機構的運行本質上相當于一個內部資本市場機制。四、三大機制之間的相互關系

  (一)三大機制的發(fā)展反映了金融機構風險管理現代機制發(fā)展的基本歷程

  內部控制、對沖和經濟資本配置作為金融機構風險管理的三大機制在發(fā)展上反映了金融機構風險管理由傳統走向現代、由控制走向優(yōu)化、由執(zhí)行過程走向決策制定、由藝術走向科學、由分割管理走向整體和全面管理的歷史進程。內部控制盡管在1992年才有了COSO報告給出的被廣泛接受的經典定義和基本框架,但它顯然是金融機構管理風險歷史最為悠久的傳統方法。而對沖機制盡管數百年前就已經被商業(yè)機構發(fā)現和應用,但是直到20世紀七八十年代,隨著放松管制和金融自由化,尤其是70年代初布雷頓森林體系崩潰后浮動匯率制度的實施和80年代美國利率管制的解除以及資本市場的迅速發(fā)展,加之1973年布萊克-斯科爾斯期權定價模型為直接風險交易定價帶來的理論突破,以金融工程為代表的衍生產品交易技術和風險對沖才開始成為金融機構管理風險的重要機制。經濟資本配置的發(fā)展則是以1994年美洲銀行開發(fā)出基于RAROC的資本配置和業(yè)績衡量系統為標志,因其在全面風險整合管理和將風險管理與投融資決策和業(yè)績衡量相融合方面的突出作用。這一機制最近10年受到西方各大金融機構的青睞,迅速發(fā)展成為現代風險管理的最新代表。

  (二)三大機制在管理風險的方法和手段上相互支持和配合

  內部控制覆蓋包括對沖和經濟資本配置在內的金融機構所有業(yè)務和管理活動,并為這些活動的有效執(zhí)行提供基礎性的保障。以對沖為例,盡管對沖和投機乃至賭博在理論上有本質區(qū)別,但實踐中往往只有一步之遙,甚至模糊難辨,因為,對沖是兩筆交易的組合,是對沖交易與基礎交易風險的沖抵,一筆衍生產品交易之所以可以成為降低風險的對沖交易是因為該金融機構已經存在基礎交易帶來的風險暴露,如果該筆基礎交易不存在,該衍生產品交易就實際上成為了以承擔風險獲取收益為目的的投機交易甚至賭博交易。因此,運用衍生產品對沖風險的交易需要嚴格有效的內部控制的支持和保障,內部控制缺陷往往導致公司的衍生產品交易具有由對沖風險轉化為投機和賭博的極大的操作風險,1995年英國巴林銀行破產事件和2004年我國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巨虧事件就是典型的例證。當然,內部控制遠不是現代風險管理的全部,金融機構也不能僅僅依賴內部控制機制達到現代風險管理的最終目的。即實現金融機構的價值增長和核心競爭力的提高。COSO報告(1992)明確指出,內部控制的局限性主要在于以規(guī)章制度的制定和執(zhí)行監(jiān)督為主要內容的內部控制活動本身并不能將低水平的業(yè)務管理轉變?yōu)楦咚降臉I(yè)務管理。

  對沖機制是現代風險管理的重要機制,但對沖機制所解決的問題僅僅是提供降低風險的合適手段和方法,主要是站在交易員角度關注對沖的實現工具及其定價問題,因而往往被稱為“交易員風險管理”(Trader Risk Manage-ment),而一個更加重要的問題是站在整個金融機構價值增長的角度看對沖對象的確定和對沖程度的大小的問題。然而,這個在邏輯上理應先于對沖工具設計和定價的問題卻是對沖機制本身不能解決的。這一類問題正好是經濟資本配置所要回答的問題。因此,對沖為經濟資本配置的實現提供操作手段,即剝離和轉嫁風險的手段,而經濟資本配置站在整個公司的角度為對沖提供了目標和依據,被稱為“公司風險管理”(Corporate Risk Management:)。

  經濟資本配置機制與內控機制顯著不同的一點是對金融機構決策的影響和作用機制不同。以規(guī)章制度的制定和執(zhí)行監(jiān)督為主要內容的內部控制,對金融機構決策所產生的影響主要在于決策的過程和內容是否合規(guī)以及決策制定后能否正常實施。顯然,這種內控機制對決策本身(包括資本預算、資本結構以及對沖風險決策等)是否合理、是否準確、是否可行并不直接產生影響。對決策內容的正確性缺乏有效作用正是通過內部控制實現金融機構風險管理的重要局限性所在。相比之下,經濟資本配置卻直接融入金融機構至上而下的各項投資和管理決策之中,將風險管理從內控的決策過程控制延伸到決策內容本身,從而彌補了內部控制的不足。正如普華永道和EIU2002年公布的一份名為《經濟資本:處于管理風險和價值的核心》(PwC/EIU,2002)的聯合調研報告表明,“近些年來,經濟資本系統已經日益成為金融機構決策的核心。”

 ?。ㄈ┤髾C制在管理風險的內容上相互補充

  Oldfield&Santomero(1997)從管理的角度將金融機構的風險分為三類:一是可以通過簡單的業(yè)務管理就可以消除和避免的風險;二是可以轉嫁給其他參與者的風險;三是在整個機構范圍內積極管理的風險。從上述分析的風險管理三大機制看,內部控制機制主要用于管理第一類風險,對沖機制用于管理第二類風險。經濟資本配置機制則適用于管理第三類風險。因此,有效的內部控制并非要消除一切可能的損失,而金融機構的風險也并非都需要用內部控制的手段來解決。從風險管理的效果和效率相統一及金融機構價值增加的角度考慮。不計成本地通過內部控制手段來降低風險并非明智之舉。一方面,這與內部控制本身的局限性有關;另一方面,也與相對于行業(yè)平均水平的金融機構內部控制成本有關。在保險業(yè)和業(yè)務外包市場發(fā)達的情況下,行業(yè)平均管理水平下的風險控制成本反映在保險和業(yè)務外包的定價之中。當金融機構通過內部控制手段降低某一風險的成本高于通過購買保險或外包相關業(yè)務對沖該風險的成本時,金融機構顯然應該選擇后者,而非不計成本地采取內部控制手段。此外,對于行業(yè)平均管理水平下管理成本很高,甚至不能控制的風險,金融機構也不必不計成本地采用內部控制手段,而是可以采用提取足夠的資本金或限制相應業(yè)務發(fā)展的方式予以管理。

  《新巴塞爾資本協議》被公認為是集風險管理現代方法之集大成者,該協議基本的風險監(jiān)管機制及其所倡導的風險管理最佳做法(Best Practiee)也充分反映了一個全面而有效的風險管理體系對內部控制、對沖和經濟資本配置三大機制的統一要求。首先,從內部控制機制看,新協議最大的創(chuàng)新之一在于首次明確將操作風險納入資本監(jiān)管框架,這不僅表現在充滿爭議的針對操作風險的計量和資本要求,還表現在作為新協議重要的附屬文件《關于操作風險管理和監(jiān)管的良好做法》對銀行提出了全面、具體而嚴格的操作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要求,并成為希望采用自主性較強并具有監(jiān)管資本優(yōu)惠的高級監(jiān)管資本計量法的銀行不得不滿足的制度標準。其次,新協議對對沖機制的要求和鼓勵反映在對市場風險、信用風險甚至操作風險的監(jiān)管資本激勵機制之中,對于這三大風險,無論是采用傳統的擔保對沖信用風險和購買保險來對沖操作風險,還是購買復雜的衍生產品,包括信用衍生產品,只要是用于風險對沖,針對被對沖風險的監(jiān)管資本要求都會得到相應的降低。最后,對于經濟資本配置的鼓勵是顯而易見的,因為新協議所實施的監(jiān)管資本要求無非是站在監(jiān)管者角度、依據風險配置資本的行業(yè)統一要求,盡管其利益出發(fā)點不同,但與經濟資本配置利用資本對風險的反映和要求來強化風險管理的基本宗旨和機制是相同的。更重要的是,新協議在較高級的監(jiān)管資本計量公司中采納銀行用于經濟資本配置的內部評級數據(如違約率和違約損失率)和其他內部模型,并通過監(jiān)管資本優(yōu)惠的方式鼓勵銀行采用這種高級計量法,反映了監(jiān)管資本向經濟資本靠攏的原則和監(jiān)管當局利用外部監(jiān)管資本要求促進內部經濟資本配置的意圖。當然,銀行要采用這些具有監(jiān)管資本優(yōu)惠的高級內部評級或模型方法就必須到達上述操作風險管理的制度要求,這也充分反映了新協議對內部控制機制和經濟資本配置機制相互補充的認同和重視。

  五、基本結論和建議

  金融機構風險管理現代機制的整體框架是內部控制、對沖和經濟資本配置三位一體的有機結合。三大機制在發(fā)展上相互承接,在技術上相互支持和配合,在內容上相互補充,共同實現金融機構價值增長和核心競爭力提高的根本目標。內部控制以公司治理為基礎,注重金融機構整體風險管理的基礎性制度建設和文化環(huán)境,對沖是剝離業(yè)務中的各項風險并在機構范圍內實現風險配置的重要技術手段,而經濟資本配置則從機構整體上考慮所有風險因素。從風險收益平衡和公司價值增長的角度將對沖、投資和融資決策以及事后的業(yè)績評價和薪酬激勵結合起來,從而使得風險管理突破內部控制的局限,進入了金融機構決策的中心。

  在股份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推動下,“全面風險管理(長效)機制”的建設已經成為我國金融機構改革的中心工作。顯然,“長效”應該長到能夠應對面向國際市場和競爭的改革和開放帶來的變化,即國際化和現代化的挑戰(zhàn),尤其是在當前我國金融機構海外上市取得重要進展,《新巴塞爾資本協議》在我國銀行業(yè)正式實施也已經有了明確的日程安排的情況下,任何所謂“全面”和“長效的”風險管理機制,的建設都必須建立在內部控制、對沖和經濟資本配置三位一體有機結合的現代框架基礎之上。首先,針對我國金融業(yè)目前操作風險突出的現實,要充分重視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的基礎性作用,利用股份制改革的契機,強化風險管理基礎設施建設。其次,在我國的金融市場不斷深化,尤其是利率自由化、匯率機制改革、銀行和保險公司進入資本市場、原油等原材料國際國內價格波動幅度加大的形勢下,發(fā)展衍生產品市場,培育對沖機制對金融機構風險管理現代機制的建立具有重要意義。最后,鑒于我國主要金融機構規(guī)模大和業(yè)務綜合性強的特點,這些大金融機構應該借鑒國際經驗積極開發(fā)具有內部資本市場性質的經濟資本配置體系,建立起統一的風險管理框架,包括統一的風險政策、統一的組織架構、統一的風險計量和統一的信息管理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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