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理解騙稅概念
我國實行的出口退稅制度,是一項鼓勵企業(yè)出口創(chuàng)匯,參與國際競爭,拓寬國際市場,符合國際慣例的有效政策。但是,一些不法企業(yè)和個人利用該項稅收優(yōu)惠政策騙取出口退稅,不僅導致國家稅款的大量流失,而且擾亂了市場經濟秩序,影響了公平競爭環(huán)境的形成。《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六條規(guī)定,以假報出口或者其他欺騙手段,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由稅務機關追繳其騙取的退稅款,并處騙取稅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的,稅務機關可以在規(guī)定期間內停止為其辦理出口退稅。
騙取出口退稅是故意行為,具有非法牟利的目的。申請退稅,必須提供海關蓋有“驗訖章”的產品出口報關單、出口銷售發(fā)票、出口產品購進發(fā)票和銀行的出口結匯稅單。稅務機關根據上述有關憑證、單據,依法對出口企業(yè)辦理退稅。而假報出口是行為人根本沒有出口產品,但為了騙取國家的出口退稅款而偽造上述有關單據、憑證等假報出口的行為。其他欺騙手段,是指除了“假報出口”以外的所有為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而采取的欺騙手段。對騙取出口退稅款的,稅務機關要追繳其騙取的退稅款,同時,可以處以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零四條的規(guī)定,對構成騙取出口退稅罪的處罰分為三檔刑:第一檔刑是數額較大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騙取稅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第二檔刑是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騙取稅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第三檔刑為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騙取稅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刑法》還規(guī)定,納稅人繳納稅款后,采取假報出口或者其他欺騙手段,騙取所繳納的稅款的,按照偷稅罪定罪處罰;騙取稅款超過所繳納的稅款部分,依照騙取出口退稅罪的規(guī)定處罰。這一款所規(guī)定的犯罪主體僅限于納稅人。
出口退稅是國家鼓勵企業(yè)出口的一種國際通行的政策,通過出口退稅,商品以不含稅的價格進入國際市場,可以提高產品的國際競爭力,促進企業(yè)發(fā)展,對違反國家法律,采取假報出口或其他欺騙手段,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的,稅務機關可以取消其出口退稅的資格,在一定期限內停止為其辦理出口退稅。使其在經濟上受損失,并且起到制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