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營不同稅率產品是否應按稅率單獨記帳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版權所有 嚴禁轉載) 編輯: 2003/10/27 11:55:39 字體:
    問:某公司生產兩種不同稅率的產品,其中一個為6%進項稅不能抵扣,是否所有的費用帳應按稅率的不同單獨設立帳頁記帳?

    答: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三條規(guī)定,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貨物或應稅勞務,應分別核算不同稅率貨物或應稅勞務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的從高適用稅率。同樣若該公司分別生產按適用稅率和簡易征收兩種貨物,也應分別核算銷售額,并且由于簡易征收貨物不能抵扣進項稅額,應分別核算兩種貨物的生產成本,屬于由簡易征收貨物承擔的進項稅金應計入產品生產成本,劃分不清的,應按當期簡易征收貨物銷售額占當期全部銷售額的比例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因此,該公司可對劃分清楚的費用按產品分設明細賬,對劃分不清的費用可不分設明細賬,月末再按銷售比例進行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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