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購買的自來水加工生產的純凈水是否應繳資源稅
問:請問,個人或企業(yè)用從自來水公司購買的自來水再通過機械設備加工生產出來的純凈水,是否應該繳納資源稅?
答: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的規(guī)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開采應納資源稅的礦產品或者生產鹽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繳納資源稅。同時,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資源稅幾個應稅產品范圍問題的解答〉的通知》(國稅函發(fā)[1997]628號)的規(guī)定,礦泉水等水氣礦產屬“其他非金屬礦原礦-未列舉名稱的其他非金屬礦原礦”,是資源稅的應稅項目,應該征收資源稅。礦泉水是含有符合國家標準的礦物質元素的一種水氣礦產,可供飲用或醫(yī)用等。此外,水氣礦產還包括地下水、二氧化碳氣、硫化氫氣、氦氣、氡氣等。
礦泉水和純凈水的區(qū)別在于,礦泉水是自地下深處開采的天然礦水;純凈水是以江、河、湖水或自來水等為水源,采用蒸餾法、電滲析法、離子交換法、反滲透法等水處理工藝,達到了純凈、衛(wèi)生條件的水。
上述問題所提到的純凈水是用購進的自來水經過加工生產出來的,不是直接采自地下礦水,不屬于資源稅課稅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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