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學校向?qū)W生收取的擇校費、贊助費是否應征收企業(yè)所得稅

來源: 編輯: 2005/09/06 17:25:55 字體:

  問:民辦學校向?qū)W生收取的擇校費、贊助費是否應征收企業(yè)所得稅?

  答:如果舉辦的是不獲得利益回報的學校,其向?qū)W生收取的擇校費、贊助費等是不需要交納企業(yè)所得稅的;否則要全部并入收入總額繳納企業(yè)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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