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前準予扣除項目——煙草公司辦案經費

來源: 編輯: 2004/05/11 14:24:38 字體:
    煙草公司(煙草專賣局)辦案經費支出,經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后,準予在稅前扣除。

    依據:國稅函[2000]238號、京國稅所[2000]31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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