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指一國對進口商品征收高額關稅以保護國內市場的措施。它是貿易壁壘的一種形式。一國對進口品征收高關稅,會增加進口品的成本,提高其銷售價格,削弱其在國內市場的競爭力,從而限制了這些商品的進口,達到保護本國產品在國內市場競爭力的目的。高關稅象高墻一樣保護著國內市場,故被稱為關稅壁壘。一國運用關稅壁壘除了要擁有獨立的主權外,還要求具備一定的經濟和政治實力。資本主義發(fā)展初期,經濟相對落后的一些國家曾以高關稅率的辦法阻止外國商品的進口,以保護國內市場。30年代世界經濟危機期間,發(fā)達國家紛紛采用保護貿易政策,高筑關稅壁壘,限制外國商品進口,以維護在國內市場的壟斷地位。二次大戰(zhàn)后,通過關稅與貿易總協定的多次談判,關稅水平大幅度下降。70年代發(fā)達國家經濟“滯脹”,新貿易保護主義抬頭,各國又紛紛采用關稅壁壘。目前,許多發(fā)展中國家為了振興和發(fā)展民族經濟,也不同程度地運用關稅壁壘。通常根據一國的關稅水平來確定其實行的是否關稅壁壘政策。凡關稅水平高于30% ,便被認為具有關稅壁壘的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