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式支出
稅式支出作為一個財稅概念和一項行政措施是本世紀60年代以后出現(xiàn)的。1968年,美國財政部根據美國稅收實踐,首次提出稅式支出概念。1973年,擔任美國財政部長助理的斯坦尼·S·薩里在《稅收改革的途徑一書》中正式使用了“稅式支出”一詞,論述了有關稅式支出的許多理論與實踐問題。1974年,美國聯(lián)邦預算法案將這一概念作為新的聯(lián)邦預算中的一部分,應用于預算政策分析。1975年以后,美國各級預算都包含稅式支出項目,并從法律上規(guī)定把稅式支出作為美國國會預算編制的正式組成部分。美國的稅式指出理論與實踐引起了許多國家的重視。
目前,英國、加拿大、法國、澳大利亞、奧地利、西班牙、荷蘭、新西蘭、愛爾蘭、比利時、日本、印度等國都建立了稅式支出預算,并利用國家預算對稅式支出進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