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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單位福利費、工會費計提核算

2008-5-8 8:38 財會通訊 【 】【打印】【我要糾錯

  根據現行行政單位會計制度有關規(guī)定,行政單位應根據工資總額的2.5%、2%(不含離退休費)分別計提福利費和工會費,一般要求先提后用、專設賬戶、?顚S。自2001年以來,國家深化了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推行了部門預算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原有行政單位福利費、工會費的計提、核算也應作出相應變動。

  部門預算就是一個部門一本預算,由預算單位按照統(tǒng)一編報時間、規(guī)范編報內容、統(tǒng)籌安排預算內外資金的要求,將一個部門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完整體現在一本預算中。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的核心是通過建立國庫單一賬戶體系,對所有財政性資金的運行進行管理,收入直接繳入國庫或財政專戶,支出通過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直接支付到商品和勞務供應者或用款單位。在部門預算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下,各地雖具體規(guī)范不同,但基本上有三個共同點:一是不允許將財政性資金從國庫或財政專戶轉撥到單位原銀行賬戶;二是將預算單位零余額賬戶作為基本賬戶,將單位原基本賬戶改為實撥資金賬戶,并逐步撤銷單位實撥資金賬戶;三是在會計核算中,由于行政單位采用收付實現制,財政撥款一般按“以支定收”原則操作,即在批復的預算范圍內,單位財政撥款收入按實際支付金額確定,預算節(jié)余部分經財政審核后,符合條件的結轉單位下年度使用,作為行政單位下年度收入,不符合條件的即予沖銷。

  繼續(xù)延用傳統(tǒng)辦法計提福利費、工會費既無法操作也無實際意義,容易導致以下問題:一是收支不符。按比例計提后,年末往往會有貸方余額,從而虛增負債;同時按計提金額列作收入,與實際收入不符,導致收入虛增;二是賬賬不符。使用福利費、工會費賬面沖減累計貸方余額,而實際支付時是通過國庫支付網(預算單位零余額賬戶)沖減當年財政撥款額度。由于計提金額與實際使用金額并不一定相等,節(jié)余部分不一定結轉單位,且很難區(qū)分結轉部分的構成,從而導致賬賬不符;三是預算不符。部門預算一般從每年9月份開始編制,到次年3月份前后人大審查通過后執(zhí)行。人員增減、政策性調資、獎勵等因素會導致實際支付的工資總額與預算之間存在差異,按比例實際計提的福利費、工會費同預算之間有也存在差異。根據部門預算的要求,應按程序對福利費、工會費進行調整,但事實上這種預算調整很難做到,從而導致預算不符。

  鑒于此,筆者建議,在國庫集中收付制度下行政單位不再計提福利費、工會費,在編制下年度單位部門預算時統(tǒng)籌考慮國家工資政策、單位實際人員狀況等因素,按規(guī)定比例計算福利費、工會費,編入部門預算報批。按規(guī)定使用時直接列作當年費用,借記“經費支出——福利費(工會費)”,貸記“財政撥款——福利費(工會費)”。執(zhí)行時如與預算差異較大,應按程序報請調整。這樣,既可解決按原規(guī)定計提導致虛列收支、賬賬不符、預算不到位等問題,又能適應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同時也有利于加強行政單位財務管理,強化部門預算的剛性和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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