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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處辦理稅務登記應該在哪里申報納稅

2008-6-5 15:52 河南國稅 【 】【打印】【我要糾錯

  咨詢描述:我公司2007年底在市區(qū)注冊成立(只是管理機構,沒有具體的生產經營活動);08年2月又在本市所屬的某縣登記成立了一個生產,工廠(非獨立法人\目前正在建設中),兩個地方都辦理了稅務登記,請問我公司應該在哪里申報納稅?謝謝。。

  解答內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固定業(yè)戶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倷C構和分支機構不在同一縣(市)的,應當分別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經國家稅務總局或其授權的稅務機關批準,可由總機構匯總向總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第五十二條規(guī)定:除國務院另有規(guī)定外,企業(yè)之間不得合并繳納企業(yè)所得稅。根據上述文件規(guī)定,貴公司的總機構和分支機構應當分別向各自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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