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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如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2006-10-20 18:19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 】【打印】【我要糾錯

  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并按以下計稅辦法,由扣繳義務人發(fā)放時代扣代繳:

  (一)先將雇員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shù)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shù)。

  如果在發(fā)放年終一次性獎金的當月,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于稅法規(guī)定的費用扣除額,應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減除“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后的余額,按上述辦法確定全年一次性獎金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shù)。

 。ǘ⿲⒐蛦T個人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按第(一)項確定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shù)計算征稅,計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稅法規(guī)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

  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2.如果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于稅法規(guī)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惏l(fā)[2005]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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