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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08審計師(初、中級)考試合格證書3月17-4月24日領取

2009-3-16 9:48 黑龍江省人事考試中心 【 】【打印】【我要糾錯

各市(地)人事局考試中心(職稱科),中、省直有關單位人事部門:

  2008年度全國審計專業(yè)技術(shù)資格(初、中級)考試合格證書,已由國家人社部下發(fā)到省人事考試中心,現(xiàn)將有關發(fā)證事宜通知如下:

  一、發(fā)證辦法

  1.在省人事編制公共服務大廳報名的考試合格人員,辦證時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和1張2寸照片,到省人事編制公共服務大廳8號窗口辦理。

  2.在各市(地)報名的考試合格人員,領取證書時攜帶準考證、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和1張2寸照片交到當?shù)厝耸戮职l(fā)證部門,由各地人事局負責發(fā)證同志復核無誤后,攜帶考試合格人員的準考證原件、身份證復印件和1張2寸照片統(tǒng)一到省人事編制服務大廳8號窗口辦理。

  3.在發(fā)放合格證書的同時發(fā)給考試合格人員《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存考試合格人員的人事檔案)。合格證書和《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驗黑龍江省人事考試中心鋼印和水印。在各市(地)報名的考試合格人員的《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中“考試管理機構(gòu)意見”一欄驗當?shù)匕l(fā)證部門水印。

  二、證書工本費每本10元。

  三、發(fā)證時間

  2009年3月17日至2009年4月24日每天上午,節(jié)假日除外

  地 址:省人事編制公共服務大廳(哈市南崗區(qū)長江路130號省人才中心一樓)

  網(wǎng) 址:www.rsks.gov.cn

黑龍江省人事考試中心
二00九年三月十三日

責任編輯: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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