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營改增”試點正在提速,新一輪財稅改革正向縱深邁進。專家表示,“營改增”的意義在于可以優(yōu)化經濟結構,提升城鎮(zhèn)化水平,提升中國企業(yè)的創(chuàng)新能力,推動中央和地方利益的合理分配。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政與貿易經濟研究所所長高培勇表示,在當前宏觀經濟政策抉擇異常艱難的情況下,作為推進結構性減稅主要舉措的“營改增”,其意義不可小視。以“營改增”為主要抓手,著眼于“擴圍”與“降率”同時并舉,把有關結構性減稅的安排一一落到實處,是目前可以勾畫出的一幅事關宏觀經濟政策布局的基本圖景。
高培勇建議,一方面鑒于“擴圍不增(份)額”是應當盡可能爭取實現的目標,另一方面也鑒于進一步加大“營改增”減稅規(guī)模效應的考慮,很有必要在實施“營改增”并擴大其試點范圍的同時,啟動降低增值稅稅率的改革。以目前的增值稅標準稅率水平計,每降低一個百分點,可收獲減稅2000億元的規(guī)模效應。再加上附屬于增值稅之上的教育費附加、城建稅和地方教育費附加由此而帶來的減稅,其減稅總規(guī)?赏_到2500億元上下。
根據上海財稅部門的統(tǒng)計,今年上半年上海營改增試點后,減輕納稅人負擔約44.5億元;而北京預計試點后每年總減稅約165億元。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近日表示,營業(yè)稅改增值稅是當前結構性減稅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未來幾年,營改增推廣至全國后,年度減稅規(guī)模不會低于3000億。他認為,從目前來看,全國營改增年度減稅3000億到4000億并非不能接受,結構性減稅不會被擱置,只是要更加審慎地處理。
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劉桓認為,今年以來財政收入有所下降,可能會對“營改增”試點的進一步推進形成制約,在此情況下,如何保證財政收入的同時,又讓企業(yè)減稅的政策能真正落到實處,這確實是一個需要慎重對待的問題。畢竟從短期看,“營改增”可能會減少財政收入。
根據財政部9月份公布的數據,中央本級收入呈現負增長趨勢,同比下降2.4%,而這已經是中央本級財政收入繼8月份之后的又一次下降。在全國稅收收入中,稅收收入增幅明顯回落,在財政部解釋中可以看出,結構性減稅政策也是影響稅收收入的因素之一。
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深化財稅金融體制改革被列為改革重點任務之一。財政部部長謝旭人表示,今年將按照“十二五”規(guī)劃綱要的要求,從完善財政體制改革、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和健全稅收制度改革三方面深化我國財稅體制改革,更好服務經濟社會穩(wěn)定發(fā)展大局。
財稅專家表示,從長遠來看,“營改增”對經濟發(fā)展有利。和降低企業(yè)所得稅率以及提高個人所得說免征額不同的是,“營改增”在減稅的同時,能產生良好的經濟效應,將進一步增加財政收入。無論是從全國而言,還是從地方而言,肯定是一個促進經濟發(fā)展的良方。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zhàn)略研究院研究員楊志勇日前撰文稱,“營改增”改革進程中需認真研究行業(yè)屬性問題,設計與行業(yè)發(fā)展相適應的增值稅制。畢竟,現有增值稅制是為適應制造業(yè)需要而設計的。增值稅征收范圍從制造業(yè)擴大到服務業(yè),僅靠新設11%和6%兩檔稅率是不夠的。新增行業(yè)的特點,決定了稅務征管方式和重點也應有所不同。
此外,楊志勇表示,“稅收洼地”問題需要通過加快試點改革步伐,盡快將改革推向全國來加以解決;而要應對少數行業(yè)稅負增加的問題,可借助于簡易征稅辦法,如少數行業(yè)按征收率征稅;對于少數納稅人稅負提高,或在一定時間內稅負可能提高的問題,既需要對稅負提高與否進行合理判斷,還要解決財政補貼的來源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