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經濟與稅收總量的不斷提高,宏觀稅負、稅收經濟增長關系、稅收內部結構等問題越來越為國內外相關人士所關注。為適應形勢發(fā)展的需要,國家稅務總局收入規(guī)劃核算司組織編寫了《部分國家與地區(qū)簡明稅收統(tǒng)計資料》,在此基礎上分宏觀稅負、收入結構、稅收增長和稅收級次等專題對中外稅收進行了比較分析。現將有關材料摘要刊發(fā),以幫助讀者從不同角度了解相關問題。
一、關于宏觀稅負口徑與數據來源
衡量宏觀稅負水平高低,國際上通常使用稅收占國內生產總值(以下簡稱GDP)的比重來反映,而在國內研究中則進一步將稅收、財政收入和政府收入占GDP的比重分別界定為小口徑、中口徑和大口徑宏觀稅負。綜觀各種關于宏觀稅負水平高低的爭論,其中一個重要問題就是宏觀稅負口徑如何界定?紤]國際慣例和各國數據的可比性,我們認為比較合適的口徑應當是稅收占GDP的比重。明確這一點,是各種延伸分析的基礎。
按照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和經濟合作與發(fā)展組織(OECD)關于各國宏觀稅負的定義,本文區(qū)分了兩種宏觀稅負口徑:一是以不含社會保障繳款的全國稅收與GDP的比值來定義宏觀稅負,二是以含社會保障繳款的全國稅收與GDP的比值來定義宏觀稅負。按照國際慣例,在計算各國全國稅收時均包括中央(或聯邦)稅收與各級地方政府稅收,含關稅,扣除了出口退稅,不包括行政性收費等非稅收入。為了與上述口徑保持一致,本文在計算我國全部稅收時也對口徑進行了調整,具體是:將包含農業(yè)稅、農業(yè)特產稅、牧業(yè)稅、耕地占用稅、契稅、關稅和船舶噸稅等各項稅收全部納入全部稅收中,且扣除了出口退稅。
本文把選取比較的國家分為兩類:一類是部分發(fā)達國家,包括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新西蘭、日本、韓國、冰島、瑞士、挪威以及歐盟15個成員國(即法國、德國、意大利、荷蘭、比利時、盧森堡、英國、丹麥、愛爾蘭、希臘、西班牙、葡萄牙、芬蘭、瑞典、奧地利),共24個國家;另一類是部分發(fā)展中國家,包括俄羅斯、巴西、捷克、智利、匈牙利、印度、印度尼西亞、馬來西亞、墨西哥、波蘭、泰國、秘魯、阿根廷、保加利亞、南非、蒙古、越南和伊朗共18個國家。
本文采用兩種方法來計算上述兩類國家的宏觀稅負水平:一是加權平均宏觀稅負,即用各國稅收匯總數除以各國以美元計量的GDP匯總數,從而得到對應類別國家的宏觀稅負平均值;二是邊際宏觀稅負,即用各國稅收增量除以GDP增量得出,用以表示經濟增長中的稅收負擔。
本文用以測算分析的國外數據,來源于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經濟合作與發(fā)展組織。
二、關于宏觀稅負水平比較
綜合對比我國與部分發(fā)達國家和發(fā)展中國家含社會保障繳款的宏觀稅負來看,24個發(fā)達國家1994年~2006年累計加權平均稅負為33.1%,18個發(fā)展中國家1994年~2006年累計加權平均稅負為21%,我國為16.9%,低于發(fā)達國家平均水平16.2個百分點,低于發(fā)展中國家平均水平4.1個百分點。從可獲得的最新2006年數據看,我國含社會保障基金的宏觀稅負為20.8%,相當于24個發(fā)達國家宏觀稅負加權平均數(35%)的60%,低14.2個百分點,相當于18個發(fā)展中國家宏觀稅負加權平均數(28.9%)的70%,低8.1個百分點。
值得注意的是,我國的宏觀稅負水平低于所有24個發(fā)達國家的累計加權平均水平。宏觀稅負水平最高的3個發(fā)達國家是瑞典、丹麥和比利時,1994年~2006年累計加權平均稅負分別為50%、49.8%和46.2%,我國分別比其低33.1、32.9和29.3個百分點;發(fā)達國家中宏觀稅負水平最低的3個國家是韓國、日本和美國,1994年~2006年累計加權平均稅負分別為17.7%、27.3%和27.8%,我國分別比其低0.8、10.4和10.9個百分點。
與發(fā)展中國家的具體稅負水平相比,我國處于中下水平。18個發(fā)展中國家中有13個國家的宏觀稅負水平高于我國。宏觀稅負水平最高的3個發(fā)展中國家是匈牙利、捷克和波蘭,1994年~2006年累計加權平均稅負分別為37.7%、34.4%和33.4%,我國分別比其低20.8、17.5和16.5個百分點。發(fā)展中國家宏觀稅負水平最低的3個國家是伊朗、印度尼西亞和印度,1994年~2006年累計加權平均稅負分別為10.4%、14.2%和14.5%,我國分別比其稍高6.5、2.7和2.4個百分點。
以不含社會保障繳款的宏觀稅負指標看,24個發(fā)達國家1994年~2006年累計加權平均稅負為23.4%,其中丹麥最高為47.6%,其次為瑞典35.7%,冰島35.6%;18個發(fā)展中國家1994年~2006年累計加權平均稅負為17%,最低的為伊朗,只有10.4%,其次為秘魯14.9%.我國為13.8%,低于發(fā)達國家平均水平9.6個百分點,低于發(fā)展中國家平均水平3.2個百分點。從2006年數據看,我國不含社會保障繳款的宏觀稅負為16.7%,相當于24個發(fā)達國家宏觀稅負加權平均數(24.9%)的2/3,低8.2個百分點,相當于18個發(fā)展中國家的宏觀稅負加權平均數(23.1%)的70%,低6.4個百分點。
三、關于宏觀稅負趨勢比較
從含社會保障繳款的宏觀稅負發(fā)展變化趨勢看,24個發(fā)達國家各年的宏觀稅負加權平均值基本上在31%~35%之間波動。其中,1994年~1996年之間比較穩(wěn)定,1997年~2002年之間經歷了先升后降的過程,2003年~2006年呈現逐步提升的趨勢,宏觀稅負由2002年的低點31.5%逐步提升到2006年的35%.18個發(fā)展中國家各年的宏觀稅負加權平均值基本上在20%~29%之間波動,1994年~1996年之間稅負逐步下降;1997年~2002年之間經歷了兩次先升后降的過程,形成兩段弧形走勢;2003年~2006年宏觀稅負呈逐年提升趨勢,并且提升幅度要大于同期24個發(fā)達國家的稅負提升幅度。
我國宏觀稅負水平1994年~2006年期間提升幅度較大,由1996年的低點(11.4%)提升到2006年的20.8%,提升了9.4個百分點,升幅達82%.分段看,1994年~1996年期間稅負逐步降低,這一趨勢與發(fā)展中國家的趨勢相同;1997年~2002年之間我國宏觀稅負持續(xù)提升,并且提升幅度較大,由1997年的12.6%持續(xù)提升到2002年的17.6%,6年間提升了5個百分點。2003年~2007年稅負走勢基本呈現穩(wěn)步上升態(tài)勢,2004年稍有波動,4年間提升了3.2個百分點。
綜合比較我國與相關發(fā)達國家和發(fā)展中國家宏觀稅負差距走勢來看,我國與相關發(fā)達國家的宏觀稅負差距逐漸縮小,尤其1998年~2002年期間差距縮小程度較為明顯,差距縮小了7.5個百分點。2003年以來,差距較為穩(wěn)定,基本上維持在13個、14個百分點左右。與發(fā)展中國家相比,由于1997年~2002年期間發(fā)展中國家稅負水平波動較為劇烈,兩者之間的差距不斷變化,但總體上呈現縮小趨勢。2003年以來,趨勢發(fā)生逆轉,由于發(fā)展中國家稅負提升更快,我國與相關發(fā)展中國家稅負差距呈現逐步擴大趨勢。
從不含社會保障繳款的宏觀稅負發(fā)展變化趨勢看,24個發(fā)達國家的宏觀稅負加權平均值基本上在22%~25%之間波動。波動趨勢與含社會保障繳款的宏觀稅負走勢基本相同。1994年~1996年之間比較穩(wěn)定,1997年~2002年之間經歷了先升后降的過程,2003年~2006年呈現逐步提升的趨勢,宏觀稅負由2002年的低點21.8%逐步提升到2006年的24.9%.18個發(fā)展中國家的宏觀稅負加權平均值基本上在17%~24%之間波動,走勢上與含社會保障繳款的宏觀稅負在中間階段略有不同。1994年~1996年期間稅負呈逐步下降走勢,1997年~2002年之間先降后升再降,2003年~2006年宏觀稅負呈逐年提升趨勢,并且提升幅度要遠大于同期24個發(fā)達國家的稅負提升幅度。我國不含社會保障繳款的宏觀稅負走勢與含社會保障繳款的宏觀稅負走勢基本相同,在1994年~1996年期間稅負逐步降低,1997年~2002年之間稅負持續(xù)提升,并且提升幅度較大,由1997年的10.8%持續(xù)提升到2002年的14.3%,6年間提升了3.5個百分點。2003年~2006年稅負走勢基本呈現穩(wěn)步上升態(tài)勢,2004年稍有波動,4年間提升了2.4個百分點。
比較我國與相關發(fā)達國家和發(fā)展中國家的宏觀稅負(不含社會保障繳款)差距走勢來看,我國與相關發(fā)達國家的宏觀稅負差距總體上呈縮小趨勢,1998年~2002年之間較為明顯。2003年以來差距較為穩(wěn)定,但2006年差距有所擴大。與發(fā)展中國家相比,1994年~2002年稅負差距也呈不斷縮小趨勢,但2003年以來,趨勢發(fā)生變化,我國與相關發(fā)展中國家的稅負差距由不斷縮小變?yōu)橹鸩綌U大,由2002年相差3.1個百分點擴大到2005年、2006年相差6.4個百分點,差距整整擴大了1倍。
綜合兩種口徑的宏觀稅負,我們可以看到,2002年以來世界各國不管是發(fā)達國家還是發(fā)展中國家,其稅負總體上均呈上升趨勢,發(fā)展中國家的稅負上升趨勢更為明顯。從總體稅負差距看,近5年來我國與發(fā)達國家的稅負差距較為穩(wěn)定,而與發(fā)展中國家的稅負差距不斷擴大,且擴大的幅度和趨勢都較為明顯。
四、關于邊際宏觀稅負的比較
我們以稅收增量占GDP增量的比重,即邊際宏觀稅負指標,來對經濟增長中的稅收負擔情況進行比較分析,可以從另一個角度來比較我國與相關發(fā)達國家、發(fā)展中國家的稅收負擔情況。為適當簡化,我們僅以不含社會保障繳款的稅收數據來進行分析。從2004年~2006年相關發(fā)達國家的邊際宏觀稅負和3年簡單平均數據中可以看出,3年間我國的邊際宏觀稅負平均數為19.5%,低于大多數發(fā)達國家,低于美國、英國、德國、法國、意大利、加拿大、澳大利亞等代表性發(fā)達國家,而這些代表性發(fā)達國家邊際宏觀稅負基本上在25%以上,美國和英國邊際宏觀稅負則在30%以上。
與發(fā)展中國家相比,以目前能夠獲得共13個其他發(fā)展中國家數據看,從高到低排列,我國位于第9位,可以說低于大多數發(fā)展中國家,低于俄羅斯、阿根廷、南非、泰國、越南等代表性發(fā)展中國家。
五、基本結論
綜上所述,可以歸納出以下兩點基本結論:
第一,我國宏觀稅負目前仍處世界較低水平。不論是以含社會保障繳款的宏觀稅負,還是以不含社會保障繳款的宏觀稅負進行比較,我國與國際水平相比,都處于較低水平。從3個方面看,一是我國兩種口徑的宏觀稅負平均數低于全部24個樣本發(fā)達國家,也低于絕大多數樣本發(fā)展中國家。二是我國含社會保障繳款宏觀稅負低于樣本發(fā)達國家平均數16.2個百分點,低于樣本發(fā)展中國家平均數4.1個百分點。不含社會保障繳款宏觀稅負,我國低于樣本發(fā)達國家平均數9.6個百分點,低于樣本發(fā)展中國家平均數3.2個百分點。綜合來看,我國兩種口徑的宏觀稅負僅相當于發(fā)達國家平均水平的60%左右,相當于發(fā)展中國家平均水平的70%左右。三是近3年我國邊際宏觀稅負平均數低于絕大多數樣本發(fā)達國家和發(fā)展中國家,尤其是低于代表性的發(fā)達國家和發(fā)展中國家。
第二,我國宏觀稅負水平近年呈較快上升趨勢,但這一趨勢并非我國獨有,2002年以來,全世界范圍內都出現了宏觀稅負上升的趨勢。對比來看,發(fā)達國家與我國的稅負上升幅度基本相同,稅負差距較為穩(wěn)定,但發(fā)展中國家的稅負上升幅度明顯高于我國,稅負差距在不斷擴大。
以上分析表明,在研究宏觀稅負問題的時候,首先要依據國際慣例,明確界定宏觀稅負的科學概念。只有這樣,討論問題才有共同的基礎,也才能得出符合實際的結論。
當然,有兩點值得關注:一是以上分析并沒有觸及稅收以外的其他政府收入(比如政府性基金、行政收費等非稅收入)。據有關文獻研究,我國非稅收入占GDP的比重高于其他國家。因此,企業(yè)和居民總體經濟負擔問題確實是一個需要認真研究的問題。但這是范圍更廣的另一個問題,而不是一個單純的宏觀稅負問題,應當區(qū)別兩個不同的概念。二是以上對比所屬時期并未反映國際金融危機爆發(fā)以來世界各國實行減稅政策對宏觀稅負的影響,這是需要我們進一步跟蹤、研究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