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國家工作人員,假稱買房可以退稅,欺騙他人錢財。昨天,南京警方發(fā)布8月上半月治安情況播報。此段時間,南京出現(xiàn)了“退購房契稅”詐騙等新型詐騙案件,此外,不說自己是什么人,隨機發(fā)短信要求對方匯款,使得收信人誤會陰差陽錯匯款的騙案也有上升。
打電話騙你“購房退稅”
“退購房契稅”類案件,詐騙手段和以往的“汽車退稅”有相似之處。不法人員一般以中老年婦女為作案對象,以非法手段獲取受害人購房的信息資料,隨后撥打受害人手機,自稱是政府工作人員,告訴受害人購買的房屋按照國家政策可以返還購房金額0.75%的稅款。在騙取受害人信任后,要求受害人到ATM機上按要求進行轉(zhuǎn)賬操作。受害人往往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錯誤地將自己賬戶內(nèi)的余額轉(zhuǎn)入對方賬戶內(nèi)。
南京上半月首次出現(xiàn)了此類“舊瓶裝新酒”的新型騙案。8月13日,受害人金某被一自稱國稅局國庫中心的“張主任”,以此種手法騙走11000元人民幣。警方提醒,市民接到退購房契稅、汽車購置稅的電話時,不要輕易相信,更不可向不明賬號匯款轉(zhuǎn)賬,以防被騙。
群發(fā)匯款短信忽悠人
與以往各種名目的短信詐騙不同,此類案件中,不法人員隨機群發(fā)未寫明任何匯款理由的短信,要求受害人向指定銀行賬號和賬戶名匯款。一部分收到短信的受害人可能將之誤以為是自己近期需要匯款的事宜,從而上當受騙。
8月5日,受害人張某接到一陌生手機發(fā)來的匯款短信,誤以為是近期購買床上用品需要付款,在未經(jīng)核實的情況下向上述賬號匯款,被騙人民幣2萬余元。警方提醒,收到不明緣由的匯款短信時,一定要確認對方身份,不要隨便付錢。
訂機票卻拿到一張假的
7月30日,郭某在辦公室看到一張“東方航空售票服務(wù)中心”廣告單,遂通過上面的聯(lián)系號碼預訂了三張機票,并于次日收到電子機票后付給送票人員1920元機票費。后郭某到祿口機場登機時,卻發(fā)現(xiàn)機票已于8月1日退訂,手中的機票也是假的電子機票行程單。
此類案件不法人員作案時,一般先為受害人購買一張真的電子機票,但送給受害人的是一張與真電子機票內(nèi)容一致的假電子機票,并在受害人登機前憑借真電子機票和受害人身份信息辦理了退票手續(xù)。警方提醒,市民一定要認準有資質(zhì)、正規(guī)的航空公司售票網(wǎng)點。收到電子機票行程單時,一定要仔細驗證電子票號是否正確、機票是否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