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份,據全國乘用車信息聯(lián)席會秘書長饒達透露,燃油稅出臺時機已經具備,作為本屆政府任期內重要任務之一,應該會在明年3月份實施。這一來自高層人士的關于燃油稅征收確切時間的表態(tài),頓時讓被數次熱炒又數次流產的燃油稅代替養(yǎng)路費征收問題又成了一次回鍋的盛宴,沸沸揚揚了數日。然而,就在其余溫未退之際,近日又有最新消息宣稱,財政部和交通部已經聯(lián)合印發(fā)了2008年度的養(yǎng)路費票據式樣,這意味著2008年養(yǎng)路費征收工作將繼續(xù)進行。于是,坊間的熱鬧與期待、擔心與觀望、興奮與安慰全都轉成了一聲嘆息:讓人千呼萬喚的燃油稅、總是停留在政府的計劃表上的燃油稅———到底什么時候能出臺呢?
蹉跎歲月:燃油稅的13年之旅
早在1994年,有關部門已經正式提出開征燃油稅。1994年1月1日起率先在海南省進行了試驗。
1997年全國人大通過《公路法》首次提出以“燃油附加費”替代養(yǎng)路費等,擬于1998年1月1日起實施。
1998年,時任國務院總理的朱镕基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強調,要進一步完善財稅體制改革,重點是全面清理和規(guī)范收費,逐步實行“費改稅”。城市公路收費改革(即開征燃油稅)是“費改稅”的一個突破口。
1999年10月3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公路法》修正案,正式將“燃油附加費”改為燃油稅。
2001年1月,時任國家稅務總局局長的金人慶透露,燃油稅出臺工作已就緒,將在適當時候開征該稅種。
過了一年,金人慶再次稱“燃油稅將擇機出臺”。
2004年3月,國家稅務總局局長已換成了謝旭人。他透露,取消養(yǎng)路費、開征燃油稅的工作已經進入審批程序之中,一旦時機成熟將適時開征燃油稅。
此后幾年,雖然稅務總局、財政部、發(fā)改委的官員都曾表示費改稅方案已經成熟,將“擇機”和“適時”出臺,但何時開征燃油稅卻一直沒有明確的時間。
“十七大”期間,財政部長謝旭人再次表示,政府將“擇機”開征燃油稅。
一晃13年,“擇機開征”和“適時推出”這兩個朦朧的詞語成了有關部門回答有關燃油稅問題時的標準答案。到底是什么在困擾著燃油稅的出臺?為什么總是功虧一簣?
內涵解讀:開征燃油稅的利與弊
所謂燃油稅,即將現今普遍征收的養(yǎng)路費、客運附加費等行政收費項目合并成一種燃油稅,由稅務部門統(tǒng)一征收,通過法律約定整合各部門間的利益關系,從而最大限度地節(jié)省能源和基礎設施開支。顯而易見,燃油稅的推廣將使車輛的使用成本結構發(fā)生較大變化,先前不同車輛間幾乎一視同仁的養(yǎng)路費、車船使用稅等固定支出,將被燃油稅所取代。其好處在于:
一是體現了公平原則,讓少用路者少掏錢,多用路者多掏錢;
二是借助車主省錢的主觀動機而達到節(jié)能減耗的客觀效果;
三是引導車主盡量不出車、少出車而減少交通擁堵;
四是保護公路,延長其使用壽命,并籌集修路資金。
據了解,世界發(fā)達國家普遍實施燃油稅,燃油稅已經成為國外稅收的重頭戲。截至去年8月份,世界上已有130多個國家和地區(qū)開征了燃油稅。而歐洲諸國上世紀70年代就開始推行燃油稅,歐洲汽車工業(yè)協(xié)會的戴麟表示,當初歐洲各國政府征收燃油稅的主要目的有兩點:一是為了籌集資金來修路;另一個原因是為了公平稅賦。
鑒于目前中國資源的綜合利用率低而石油需求增長旺盛,能源消耗強度偏大(機動車百公里油耗比日本高二成、比美國高十成、比歐洲高二成五),燃油稅無疑有助于降低社會能耗,減少對空氣環(huán)境的污染,最終避免可能出現的能源危機。
同時,開征燃油稅也可以抑制公路亂收費,有利于交通部門精簡機構,甚至可以解決貨運嚴重超載等問題。
當然,開征燃油稅也會產生一些負面反應,比如,開征燃油稅會使整個燃油市場價格上升,過高的燃油稅會使消費者負擔加重,尤其是營運部門成本增加,從而導致市場物價上升,一些行業(yè)比如農業(yè)、公共交通、建設、航空、鐵路也將受到影響。
兩大原因:燃油稅為何屢屢夭折
自從1998年“費改稅”提上政府的重要工作議程,政府的各部門對于作為“費改稅”重要組成部分的燃油稅改革不可謂不重視,歷屆政府高層的頻頻表態(tài)可為見證。但是,為什么燃油稅至今給人的感覺仍然是鏡中月、水中花呢?
權威人士分析,主要有兩大原因:一是油價過高,時機不成熟;二是改革涉及國家一些部門之間、國家與地方之間的利益再分配,從而導致阻力重重。
一位曾經參與過1998年實施燃油稅籌備工作的官員回憶說:“當年連稅票都印好了,萬事俱備,只欠東風———只等著國家正式發(fā)布從某一天開始執(zhí)行。“可是,在當年,國際原油價格一直上漲,有關部門顧慮到在高油價時出臺燃油稅會引發(fā)通貨膨脹等因素,遂將此事擱下。而當時,這個所謂的“高價”是每桶20多美元;今年10月29日,紐約原油期貨收盤價格已經突破每桶93美元。
近日,國際油價更是持續(xù)高位徘徊,10月31日,國家發(fā)改委發(fā)出通知,決定自11月1日零時起將汽油、柴油和航空煤油價格每噸各提高500元。
在這種局面下,重提開征燃油稅似乎又變得不合時宜。國家稅務總局局長謝旭人也曾解釋,燃油稅難產,一個重要因素就是油價居高不下。
然而,有關專家提出,在這個時候推出燃油稅,是國家著力推進“節(jié)能減排”新政的必然選擇。油價高企已是不爭的事實,如果我們一味等待國際原油價格下調,不但遙遙無期,而且更不利于節(jié)能降耗觀念的形成。通過多年的發(fā)展,消費者對油價上漲已經具備了心理承受能力,有關部門不應再以之為借口推遲燃油稅的實施。
因此,各方輿論認為,燃油稅遲遲不能出臺的癥結所在早已不是單純的油價上漲問題,而是改革背后所觸動的部門利益。
養(yǎng)路費一旦被取消,意味著交通部門利益的巨大損失,每年近千億的交通收費權不再,全國數十萬的征費人員將面臨轉崗下崗,有財稅專家說,“征收養(yǎng)路費的隊伍是一支多達30多萬的大軍,‘費改稅’后這些人怎么辦?”
另據了解,現在的養(yǎng)路費屬于地方政府收入,改為燃油稅后就會由中央占大頭;現有的路橋收費也是由公路監(jiān)管部門來收取,其中相當一部分也會進入地方政府,改成燃油稅后,這筆錢將上繳國家財政。
此外,燃油稅征收還涉及以下爭議:
一、油平衡問題。雖然汽車行業(yè)是用油大戶,但是農業(yè)、船舶、航空、建筑工地車輛、發(fā)電及其他非公路運輸車輛的用油問題也不能忽視。
二、征收環(huán)節(jié)。關于燃油稅在工業(yè)生產環(huán)節(jié)上征收還是在銷售環(huán)節(jié)上征收,業(yè)內一直存在爭論。在生產環(huán)節(jié)征收,國內油價比國際油價高,容易導致非法走私更加猖獗,有些沒有煉化廠的地方省也一再強調銷售環(huán)節(jié)征收才能體現公平;從銷售環(huán)節(jié)征收,全國有十多萬個加油站,管理成本巨大,容易產生腐敗和偷稅漏稅等問題。
三、過路過橋費能否取消。現在各地都建有高速公路,除地方政府出資外,大多有銀行的貸款,此外還有企業(yè)和私人投資,如果取消高速公路收費改征燃油稅,國家就得拿專項資金對其進行補貼,怎么補?補多少?需要研究。
盡管出臺燃油稅阻力、困難重重,但是,作為有力的價格杠桿,燃油稅的改革是各國發(fā)展節(jié)約型社會,降耗減排、保護環(huán)境的最有力措施,是一條國際化管理的必由之路。希望在這樣的背景下,在燃油稅方案背后進行利益博弈的各方,能顧全大局,盡快推動這項于國于民皆有利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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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燃油稅,一個討論了十一年的話題。目前這一稅種仍遲遲難以開征。從2001年至今,國家稅務總局兩任局長金人慶、謝旭人均多次對外發(fā)布過燃油稅將“擇機開征”的權威消息,然而燃油稅卻一直難產。有媒體稱,加上今年國務院發(fā)展研究中心的報告,權威人士和權威機構至少已經是第五次表示將“擇機”出臺。為什么燃油稅“千呼萬喚難出來”?目前公開的解釋是“油價太高”。而真正的原因卻不僅僅是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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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點小貼士:
什么是養(yǎng)路費?
養(yǎng)路費,專指中國現在實行的,對在普通公路上行駛的車輛征收的專用于普通公路修建養(yǎng)護的行政事業(yè)性收費。其用途與現在實行的“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通行費相似。養(yǎng)路費的征收似乎與共和國同齡。
目前,養(yǎng)路費依據《公路法》,國務院《公路路政管理規(guī)定》和交通部有關規(guī)定征收,具體標準由各省、市、自治區(qū)制定,且各不盡相同。根據《公路法》,國家將用“燃油附加稅”替代養(yǎng)路費,該法的規(guī)定已經出臺數年,但其規(guī)定具體實施由國務院規(guī)定,至2006年止,尚未實施。養(yǎng)路費實行按車輛噸位計費的辦法,以月為基本繳費期間。特殊情形從該基本原則上演變。
什么是燃油稅?
燃油稅是指對在我國境內行使的汽車購用的汽油、柴油所征收的稅。它是費改稅的產物,是取代養(yǎng)路費而開征的,其實質是汽車燃油稅。開征此稅不是我國的首創(chuàng),當今世界許多國家都開征了燃油稅。
有關部門按照海南征收燃油附加費的思路, 制訂了燃油稅初步方案。然而正要實施時,國際油價開始大幅上漲。于是,2000年左右,“費改稅”的重點轉向對經濟影響較小的農村稅費改革。
編輯留言:
燃油稅遲遲沒有出臺,那么相關的養(yǎng)路費,過橋費,通行費等相關費用并沒有在油價中體現,也就是說本屬于油價一部分的費用是廣大民眾以油價之外的費用形式承擔的,我們的用油成本還包括這部分外部成本。其次,我國的消費稅的調整并沒有體現對消費行為的理性引導,對于汽油和柴油等成品油的調節(jié)力度是很低的,低于國際水平,而且調整速度慢,不能適應國際能源市場的變化,在體現能源稀缺程度上力度不夠,那么這部分成本也是低于我國油價中實際應該承擔的成本。再次是資源稅,目前我國能源稅還遠不健全,對于能源和環(huán)境的保護作用嚴重不完整,現行的資源稅也只停留在定額征收的層次,而且額度很低,既不能隨著石油價格的變化而變化,也不能體現石油的環(huán)境和能源的外部性成本,實際上這些外部性成本是以我們平時的環(huán)境保護費用的形式來體現的,還有就是環(huán)境對全民造成的效用損失,所以這部分成本同樣是以全民以外部性費用的形式承擔著。
通過以上對相關稅費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出,國內石油價格并沒有包含應該包含的上述稅費成本,事實上這些成本都以外部費用的形式由全民所承擔,因此大家對于國內油價的感覺其實少了很大的一部分成本,而中石化所謂的負責人其實正是抓住了這樣一點,忽悠廣大的人民群眾。既然油價中不包含這一系列的成本,那么油價與國際接軌的問題純粹是無稽之談,上述那位專家所謂和國際油價應該持平的言論實在是在混淆視聽,一點公共心態(tài)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