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qū)政府稅務局與國家稅務總局草擬的避免雙重征稅安排,有望在2007/08財政年度實施。這將有助吸引海外投資者,打擊偷稅及避稅者。
現在許多香港人到內地投資或工作,如果已在內地繳稅,可以在香港申請抵免。但在間接稅方面,有可能會出現雙重征稅的情況。
香港稅務局局長劉麥懿明透露,經過商討,香港與內地在本月中草簽了《內地與香港全面避免雙重征稅的安排》。她稱,這次“安排”更全面,尤其是在以往不明朗的范疇上,如香港居民在內地工作繳稅、股息、利息及專利權使用等間接投資的繳稅。“安排”將明確,在什么情況下哪方有征稅權,厘清了個人或企業(yè)的稅務責任,從而避免雙重征稅或者雙重不征稅。這對于在內地的香港打工者或投資者,以及內地在香港的投資者均會提供更全面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