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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兩公司虛開增值稅發(fā)票近三百份

2004-8-24 10:6 來源:江淮晨報 【 】【打印】【我要糾錯
    沒有發(fā)生實際銷售貨物,也沒有實際資金流動,合肥兩家公司為粵、黔、蘇、魯、湘、云及遼等省的多家公司虛開增值稅發(fā)票近300份,虛開金額價稅合計達3000余萬元,致國家稅款流失約500萬元。合肥市廬陽公安分局經濟偵查大隊經過1個多月的艱苦偵查,最終將5名涉案嫌疑人抓獲。今年4月初,合肥市國稅局稽查分局工作人員前往廬陽公安分局經偵大隊報案稱,3月中旬該局在相關稅務稽查中發(fā)現(xiàn),安徽省國防商貿總公司工貿公司(簡稱工貿公司)、合肥明磊商貿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明磊公司)有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犯罪行為,且虛開金額巨大。廬陽分局領導指示經偵大隊立即予以立案,并成立專案組。

    經過數(shù)十天的細致工作,4月底的一天,專案組一舉將張某、蔡某等5名涉案人員抓獲,并繳獲作案用電腦一臺及賬冊發(fā)票存根等大量證據(jù)。

    經查,犯罪嫌疑人明磊公司法人代表張某、工貿公司法人代表蔡某相繼通過中介人認識廣東籍犯罪嫌疑人劉洋(化名,在逃),劉讓明磊公司、工貿公司為深圳、大連等地的多家公司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共約290余份,虛開金額價稅合計約3100萬元,導致國家稅款流失約500多萬元。張某和蔡某則分別按虛開金額的4%和1%收取代理費。涉案犯罪嫌疑人不日將移送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