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稅務部門發(fā)出“大學生暑期打工別忘繳稅”的提醒引來了不少爭議。贊成者、反對者眾說紛紜,到底該不該繳?南京地區(qū)征繳情況如何?
贊成者認為既然有《個人所得稅法》,那么就應該征稅。這一部分收入應視同為勞務報酬,按照勞務報酬所得交納個人所得稅。反對者認為學生的惟一勞動收入就是勤工儉學的收入,其所得也主要用于補貼學習、生活等費用。而稅收的一條重要原則就是對納稅人的基本生活費不征稅,因此對學生的勤工儉學收入按照勞務報酬的稅率征稅顯然是不合理的。
南京地稅部門指出,大學生打工應該繳納個人所得稅。按照征收規(guī)定,大部分稅款應由支付報酬的企業(yè)代扣代繳,但是目前南京的征收卻存在著一個“硬傷”:大學生和老板之間的現金交易很難被監(jiān)管。而靠大學生自覺繳納,操作起來稅款可能幾乎為零。相關人士同時指出以過低的起征點甚至全額計稅的方式來征收個稅已經“侵占”到了學生的必要生活費,如果能調整起征點和稅率,同時給予勤工儉學的大學生必要的優(yōu)惠減免政策不失為一種良策。
大學生打工納稅引爭議 勤工儉學稅該如何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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