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時新聞:財會資訊財經資訊財稅資訊審計資訊考試動態(tài):初級職稱中級職稱注冊會計師注冊稅務師

各地動態(tài):北京上海浙江江蘇天津江西安徽福建廣東廣西遼寧吉林山東內蒙古山西更多

首頁>會計資訊>財稅資訊> 正文

歷城國稅取消“擔!蓖琳

2003-8-1 8:59 濟南日報·趙英明 【 】【打印】【我要糾錯
  記者昨日從歷城國稅局獲悉,長期以來,外地企業(yè)落戶歷城認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時,需要找一家當地企業(yè)并利用其固定資產作擔保,如今這項土政策已被取消。

  據了解,外地落戶歷城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企業(yè)多是商貿企業(yè),注冊資金大部分只有50萬元,固定資產少,人員流動性大。7月份,歷城國稅局轄區(qū)內共有21戶企業(yè)突然“蒸發(fā)”,其中6家是外地企業(yè),稅務人員利用從“擔保方”那兒得到的信息逐個找到它們。

  但是,外地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落戶必須找“擔!钡淖龇ㄔ诜缮蠀s沒有依據。按照省委工作會議精神和發(fā)展省城東部的要求,歷城國稅局決定取消這項土政策。同時,對企業(yè)做好事前和事后監(jiān)督,防止個別企業(yè)偷逃稅款。
相關熱詞: 歷城 國稅 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