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的有關通知,大連市從8月1日起,重新確定個體貨物運輸車輛的計稅標準。此次調整涉及的個體貨運車輛達40,763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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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體貨運車輛稅收計稅標準調整
從8月1日起,大連市將個體貨運車輛計稅依據(jù)標準由3噸以下車輛1800元/噸月,3噸(含3噸)以上車輛1200元/噸月,調整為1噸以下(含1噸)車輛3200元/月輛,1噸以上車輛每增加1噸,計稅標準每月增加1600元。
經(jīng)過測算,調整后個體貨車稅收負擔變化不大,且略有下降。調整后每年個體貨車稅收將減少542萬元,下降5.8%。通過調整,全市90%以上的個體貨車稅負有所降低,將達到合理水平。如全市1噸(包括1噸)以下車輛,每月稅收最少降低8.44元,最多降低57.44元。
2.調整后征收的稅種做到了全市統(tǒng)一
此次調整,統(tǒng)一了全市個體貨運車輛營運收入征收的稅種,流轉稅、印花稅附征率統(tǒng)一調整為3.38%。其中,營業(yè)稅稅率3%,城市建設維護稅稅率0.21%,教育費附加0.09%,地方教育費0.03%,印花稅0.05%.
大連個體貨車征稅標準有了新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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