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旅行社為異地游客提供返程機車船票的舉措越來越多見。記者昨天從稅務部門了解到,近日,國家稅務總局發(fā)出通知,旅行社為游客購買返程機車船票的實際支出,將允許在所得稅前扣除。
通知要求,代購車票的費用允許在所得稅前扣除的前提是,旅行社和游客簽訂的合同或者協(xié)議中必須包括代購車票這項內(nèi)容。鑒于旅行社為異地游客購買的返程機車船票等因游客使用后無法收回,旅行社提供的為異地游客購買的返程機車船票復印件可以作為稅前扣除的適當憑據(jù)。
另外,凡屬于個人(集體)旅游等消費性質(zhì)的機車船票,均不得在其受雇或投資的企業(yè)作為企業(yè)費用在稅前扣除。
國家稅務總局通知:旅行社代購車票支出可在稅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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