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要取消遺產稅了,翻遍“十一五”規(guī)劃建議沒發(fā)現關于遺產稅的字句,是不是遺產稅開征方案真的擱置一邊了?
“十一五期間肯定不會開征遺產稅”,有關政策制定部門對記者的求證斬釘截鐵。
這個答案無疑會讓那些持“目前中國開征遺產稅時機尚未成熟”觀點的人們長舒一口氣,但回顧一下多年來政府對遺產稅的“態(tài)度”,還是明顯發(fā)現這其中的轉變顯而易見。
改革開放后,我國國民經濟保持持續(xù)快速穩(wěn)定增長,居民收入不斷提高。在計劃經濟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轉變的過程中,社會成員之間貧富差距加大,兩極分化日趨嚴重,遺產稅的征收因此“浮上了水面”。1994年的新稅制改革將遺產稅列為國家可能開征的稅種之一,之后,遺產稅的開征又被寫入《國家“九五”計劃和2010年遠景目標》綱要。2000年前后,有不止一位政府高官在公開場合談及,要通過開征遺產稅等一系列稅收政策增強稅收杠桿功能。黨的“十五大報告”也明確寫進“調節(jié)過高收入,完善個人所得稅,開征遺產稅等新稅種”字樣。一時間,遺產稅的開征成為國人關注的焦點。
對某個稅種的開征與否、改革與否,社會各界歷來都存在不同聲音,這沒什么奇怪。但政府“態(tài)度”的前后不同就有必要引起關注了。那么,為什么會發(fā)生這種轉變呢?這個問題也許留給政府相關部門來回答比較合適。但作為有心人,能從這種轉變中悟出的原因至少有一種,那就是:我國的稅制改革,包括新稅種的開征,越來越務實。
的確,正像許多專家學者說的那樣,我國目前開征遺產稅面臨的困難實在很多,時機遠未成熟。最突出的原因就是我國目前還沒有建立起收入監(jiān)控體系,一個人到底擁有多少資產,其他人無從知曉,相關部門尤其是稅務部門也難以摸清底細,所以,征不征、征多少遺產稅也就無從談起。另外,從納稅人角度看,目前擁有巨額財富的不是老人,大部分是青壯年,即使開征了遺產稅也征不到稅,因為遺產稅是“死亡稅”,是對死者留下的遺產征稅。明明知道征不到稅卻要開征,只圖個“平衡貧富差距”的名聲,恐怕不是理智的選擇。
支持開征遺產稅者的首選理由是,世界上有三分之二的國家和地區(qū)開征了遺產稅。但比開征國家(或地區(qū))數量更重要的是,取消遺產稅正形成一種趨勢。加拿大和澳大利亞已經取消了,香港正式宣布于明年2月11日取消遺產稅,美國總統(tǒng)布什上任伊始宣布的1.6萬億美元減稅計劃中,就包括在2010年前逐步取消聯邦遺產稅。無疑,在越來越響亮的“取消”聲中選擇開征遺產稅確實需要太多過硬理由。
十一五規(guī)劃中未提及 中國五年內不會開征遺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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