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蓮花一家建材店的店主張先生在稅收公示榜上發(fā)現,隔壁店和自己營業(yè)面積差不多、經營范圍差不多、月營業(yè)額也差不多,稅款卻交得比自己少很多。他馬上找稅務部門反映。經過調查,隔壁店的繳稅定額的確偏低,稅務部門馬上將其調高,并上榜公布。從現在開始,開元國、地稅轄區(qū)的所有個體戶都可以像張先生這樣,對自己和同行的月繳稅額提出看法。
最近一個月內,開元國、地稅把轄區(qū)內3459家個體戶每月的繳稅定額公開張榜公布,接受評議,調整后再進行二榜公布。在二榜公布的結果中,有1131家個體戶被調高了月定額,共計381萬元,334家被調低了月定額,共計62萬元。國、地稅聯合對個體戶進行民主評稅這一做法在全省尚屬首創(chuàng)。
按照傳統(tǒng)做法,商家每月交多少稅一般由稅務部門單方面核定,經營者只知道自己每月要交多少錢,卻不知道具體為什么要交這么多錢。民主評稅把定稅權置于陽光下,交多少稅,納稅人也可以發(fā)表自己的意見,還能監(jiān)督別人。
位于金橋路廣電中心旁的小郭,開了間食雜店,以前國稅月定額7000元,每個月要上繳280元的稅款,這一次通過民主定稅,月定額調低到3500元,享受到國稅免稅優(yōu)惠政策。另外一家潤豐文印器材店,以前國稅核定月定額11萬元,而地稅局只核定了4000元,相差如此懸殊的原因在于國、地稅分別定稅,信息沒有共享,主觀成分大。這次該公司月定額調高到11萬元,以前該公司上繳個人所得稅一個月不足100元,現在卻要上繳2000多元。
陽光評稅使個體稅收管理變得簡單而透明,稅務人員不可能隨意執(zhí)法,“人情稅”、“關系稅”少了,個體稅收定額不準、定額懸殊、定額不公問題也基本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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