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被告人因篡改稅控加油機的程序,出賣芯片獲利,將受法律的嚴懲。廣西北海市海城區(qū)人民法院23日開庭審理了一起“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罪”案件。
3名被告人中的毛文銘,畢業(yè)于某重點大學的計算機專業(yè)。他在另外兩名被告人提供的“三金”牌稅控加油機的主板添加上自編的程序,并以此作為母片,灌制了300多個芯片供對方出售,收取了2萬多元的報酬。
這些動過手腳的稅控加油機的芯片賣給了北海市和廣西其他地方共40多家加油站。安裝這種芯片的加油機加油時,刻度100升可能只加了90升,而在應(yīng)繳稅款上甚至根本沒有反映。
最“巧妙”的是由于毛文銘只是在原來芯片程序上添加新的程序,加油時通過人工控制運行不同程序,在特殊情況下——如遇上稅務(wù)、質(zhì)監(jiān)部門檢查,仍能按原來的程序運行。
3名被告人去年9月因佛山三金機器有限公司的舉報而案發(fā)。他們在庭審中承認出售這種芯片獲利12萬多元。
法庭沒有當庭判決。按刑法規(guī)定,如罪名成立,可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
給稅控加油機動手腳 電腦高手北海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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