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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1、本人領?。喉毺峁┍救松矸葑C原件或準考證原件。
2、他人代領:須提供代領人以及被代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單位領?。喉毺峁﹩挝唤榻B信,介紹人身份證原件。
序號 | 考試年度 | 證書名稱 | 資格證書 填表時間 | 發(fā)證時間 |
20 | 2010 | 資產(chǎn)評估師 | 正在填表 2011年5月30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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