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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行政處罰決定程序,包括簡易程序、一般程序(聽證程序是一般程序中的特殊環(huán)節(jié))。
(一)簡易程序
1.簡易程序也稱當場處罰程序。簡易程序的適用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2.簡易程序的內(nèi)容包括:
?。?)表明身份。應當向當事人出示執(zhí)法身份證件。
?。?)確認違法事實,說明處罰理由和依據(jù)。
?。?)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
?。?)交付行政處罰決定書。
(5)備案。執(zhí)法人員當場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必須報所屬行政機關備案。
(二)一般程序
1.立案
2.調(diào)查
3.審查
4.告知和說明理由
5.聽取當事人陳述和申辯意見
6.制作、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
(三)聽證程序
1.聽證權告知
2.聽證申請的提出
3.聽證通知
4.聽證的主持與參與
5.組織聽證會
6.制作聽證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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