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60 蘋果版本:8.7.6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注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重難點解析:締約過失責任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論壇 編輯: 2012/08/03 10:45:03  字體:

選課中心

書課題助力備考

選課中心

資料專區(qū)

硬核干貨等你學

資料專區(qū)

免費題庫

海量好題免費做

免費題庫

會計人證件照

省時省力又省錢

會計人證件照

報名提醒

入口開通及時知

報名提醒

  1.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

  (2)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

  (3)當事人泄露或者不正當?shù)厥褂迷谟喠⒑贤^程中知悉的商業(yè)秘密;

  (4)有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

  2.締約過失責任與違約責任存在區(qū)別:

 ?。?)兩種責任產生的時間不同。締約過失責任發(fā)生在合同成立之前;而違約責任產生于合同生效之后。

  (2)適用的范圍不同。締約過失責任適用于合同未成立、合同未生效、合同無效等情況;違約責任適用于生效合同。

 ?。?)賠償范圍不同。締約過失賠償?shù)氖切刨嚴娴膿p失;而違約責任賠償?shù)氖强善诖娴膿p失。原則上可期待利益的損失要大于信賴利益的損失。

 

學員討論(0
回到頂部
折疊
網(wǎng)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m.galtz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