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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審計工作底稿
本章屬于注冊會計師審計基本原理中比較重要的章節(jié)。審計工作底稿是審計證據的載體。在考試時,本章內容既可以單獨出客觀題,也可以同實務結合出簡答題,但所占分數(shù)一般不會太高,2009年主要考查的就是客觀題,在綜合題中也有涉及??忌鷳攸c把握審計工作底稿的格式、要素、范圍以及工作底稿的歸檔和變更。具體要求如下:
1.了解審計工作底稿概述;
2.掌握審計工作底稿的格式、要素和范圍;
3.掌握工作底稿的歸檔。
第一節(jié) 審計工作底稿概述
一、審計工作底稿的含義編制目的
審計工作底稿,是指注冊會計師對制定的審計計劃、實施的審計程序、獲取的相關審計證據,以及得出的審計結論做出的記錄。
二、審計工作底稿的編制目的
注冊會計師應當及時編制審計工作底稿,以實現(xiàn)下列目的:(1)提供充分、適當?shù)挠涗洠鳛閷徲媹蟾娴幕A;(2)提供證據,證明其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的規(guī)定執(zhí)行了審計工作。
三、審計工作底稿的編制要求
注冊會計師編制的審計工作底稿,應當使未曾接觸該項審計工作的有經驗的專業(yè)人士清楚地了解:
1.按照審計準則的規(guī)定實施的審計程序的性質、時間和范圍;
2.實施審計程序的結果和獲取的審計證據;
3.就重大事項得出的結論。
四、審計工作底稿的性質
(一)審計工作底稿的存在形式
審計工作底稿可以以紙質、電子或其他介質形式存在。
注意:
在實務中,為便于復核,注冊會計師可以將以電子或其他介質形式存在的審計工作底稿通過打印等方式,轉換成紙質形式的審計工作底稿,并與其他紙質形式的審計工作底稿一并歸檔,同時,單獨保存這些以電子或其他介質形式存在的審計工作底稿。
(二)審計工作底稿通常包括和不包括的內容
審計工作底稿包括的內容 (審計工作底稿并不能代替被審計單位的會計記錄) |
總體審計策略、具體審計計劃、分析表、問題備忘錄、重大事項概要、詢證函回函、管理層聲明書、核對表、有關重大事項的往來信件(包括電子郵件),以及對被審計單位文件記錄的摘要或復印件等。還包括業(yè)務約定書、管理建議書、項目組內部或項目組與被審計單位舉行的會議記錄、與其他人士(如其他注冊會計師、律師、專家等)的溝通文件及錯報匯總表等。 |
審計工作底稿不包括的內容 |
已被取代的審計工作底稿的草稿或財務報表的草稿、對不全面或初步思考的記錄、存在印刷錯誤或其他錯誤而作廢的文本,以及重復的文件記錄等。 |
【例題1·多選題】編制的審計工作底稿應當使未曾接觸該項審計工作的有經驗的專業(yè)人士清楚了解審計程序、審計證據和重大審計結論。下列條件中,有經驗的專業(yè)人士應當具備的有( )。
A.了解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審計準則的規(guī)定
B.在會計師事務所長期從事審計工作
C.了解與被審計單位所處行業(yè)相關的會計和審計問題
D.了解注冊會計師的審計過程
【正確答案】ACD
【答案解析】有經驗的專業(yè)人士是對下列方面了解的人士:審計過程、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審計準則的規(guī)定、被審計單位所處的經營環(huán)境、與被審計單位所處行業(yè)相關的會計和審計問題。并沒有對是否在會計師事務所長期從事審計工作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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