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停止收取會計職稱證書工本費通知
按照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fā)北京市2009年行政事業(yè)性收費項目目錄的要求》(京財綜[2009]2055號)文件要求,自2010年1月1日起,取消職稱證書(中級職稱證書和初級職稱證書)收費項目。
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
二〇一〇年一月六日
按照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fā)北京市2009年行政事業(yè)性收費項目目錄的要求》(京財綜[2009]2055號)文件要求,自2010年1月1日起,取消職稱證書(中級職稱證書和初級職稱證書)收費項目。
北京市人事考試中心
二〇一〇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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