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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基礎》知識點總結:自產貨物的范圍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論壇 編輯: 2012/05/21 14:44:10 字體:

  教材中的講的銷售自產貨物并提供勞務的,重點是“自產貨物”,這個國家手專門規(guī)定的,并不是所有的銷售銷售自產貨物并提供勞務的都應該分別核算,分別交納營業(yè)稅和增值稅,只有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自產貨物才適用這個規(guī)定。

  “銷售自產貨物并同時提供建筑業(yè)勞務的行為”這個是屬于特別規(guī)定,這里的自產貨物,國家是有具體規(guī)定的,比如玻璃幕墻等,并不是銷售所有的自產貨物都適用這個規(guī)定。詳細的規(guī)定見《關于納稅人銷售自產貨物提供增值稅勞務并同時提供建筑業(yè)勞務征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2]117號)。

  本通知所稱自產貨物是指:

 ?。ㄒ唬┙饘俳Y構件:包括活動板房、鋼結構房、鋼結構產品、金屬網架等產品;

 ?。ǘ╀X合金門窗;

 ?。ㄈ┎A粔Γ?/p>

 ?。ㄋ模C器設備、電子通訊設備;

 ?。ㄎ澹﹪叶悇湛偩忠?guī)定的其他自產貨物。

  本通知中所稱納稅人是指從事貨物生產的單位或個人。

作者:正保會計網校學員 縱情跳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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