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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稅法沖刺階段 重點難點講解(二)

來源: 編輯: 2008/08/21 15:44:05 字體:

  第二章增值稅法

  本章在考試當中各種題型都會出現(xiàn),一般選擇、判斷題占6、7分左右,計算綜合題占10分左右,共20分左右;

  一、征稅范圍

  結合消費稅、區(qū)分營業(yè)稅。

  二、8種視同銷售行為

  特別注意(4)~(8)項視同銷售行為,應注意比較它們之間的異同,并與不得抵扣進項稅進行區(qū)分:

  共同點:

  1.視同銷售貨物情況下,應計算銷項稅額,計稅銷售額必須按規(guī)定的順序確定,而不能用移送貨物的賬面價值;

  銷售額的確定按下列順序:①當月貨物平均售價;②近期同類貨物平均售價;③組成計稅價格

  2.視同銷售發(fā)生時,所涉及的購進貨物的進項稅額,符合規(guī)定可以抵扣。

  3.視同銷售不僅繳納增值稅,還會涉及繳納企業(yè)所得稅的情況。

  不同點:

  購買的貨物用途不同,處理也不同

  1.購買的貨物:用于投資(5)、分配(6)、贈送(8),即向外部移送——視同銷售計算銷項稅;

  2.購買的貨物:用于非應稅項目(4)、集體福利和個人消費(7),本單位內部使用——不得抵扣進項稅;已抵扣的,作進項稅轉出處理。

  三、兼營與混合銷售

  1.混合銷售行為

  ①含義:一項銷售行為既涉及增值稅應稅貨物又同時涉及非應稅勞務(即應征營業(yè)稅的勞務),為混合銷售行為。

  在試題中,如果出現(xiàn)"且,同時"的情況,一般是混合銷售的情況。運輸企業(yè)銷售貨物并運輸?shù)模且曂N售。

 ?、诙悇仗幚恚夯旌箱N售原則上依據(jù)納稅人的營業(yè)主業(yè)判斷是征增值稅,還是征營業(yè)稅。屬于增值稅的混合銷售行為,只征增值稅。

  2.兼營非應稅勞務

  ①含義:增值稅納稅人在銷售應稅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的同時,還從事非應稅勞務(即營業(yè)稅規(guī)定的各項勞務),且二者之間并無直接的從屬關系,這種經營活動就稱為兼營非應稅勞務。

 ?、诙悇仗幚恚杭鏍I非應稅勞務原則上依據(jù)納稅人的核算情況,判定是分別征稅還是合并征稅。分別核算,各自交稅;未分別核算,征增值稅。

  四、其他征免稅的規(guī)定

  1.轉讓企業(yè)全部產權涉及的應稅貨物的轉讓,不屬于增值稅的征稅范圍,不征收增值稅,同時不征營業(yè)稅。

  2.對廢舊物資回收經營單位銷售其收購的廢舊物資免征增值稅。

  3.納稅人銷售軟件產品并隨同銷售一并收取的軟件安裝費、維護費、培訓費等收入,應按照增值稅混合銷售的有關規(guī)定征收增值稅,并可享受軟件產品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

  4.印刷企業(yè)接受出版單位委托,自行購買紙張,印刷有統(tǒng)一刊號(CN)以及采用國際標準書號編序的圖書、報紙和雜志,按貨物銷售征收增值稅(13%)。僅提供印刷勞務,就是加工勞務,按17%征收增值稅。

  5.對高校后勤實體為高校師生食堂提供的列舉食品、食堂餐具、為其他高校提供的外銷快餐,免征增值稅;提供的其他商品、向其他社會人員提供的外銷快餐,一律計征增值稅。

  五、新辦商貿企業(yè)的3種認定

  1.對新辦小型商貿企業(yè)改變以前按照預計年銷售額認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辦法。新辦小型商貿企業(yè)必須自稅務登記之日起,一年內實際銷售額達到180萬元,方可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2.新辦大中型商貿企業(yè):對設有固定經營場所和擁有貨物實物的新辦商貿零售企業(yè),注冊資金在500萬元以上、人員在50人以上的新辦大中型商貿企業(yè),提出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申請的,經主管稅務機關案頭審核、法定代表人約談和實地查驗,確認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可直接認定為一般納稅人,不實行輔導期一般納稅人管理。

  六、稅率與征收稅

  1.適用13%低稅率:(注意結合資源稅的稅目如煤、鹽、金屬礦采選產品、非金屬礦采選產品。)

  2.小規(guī)模納稅人適用征收率的規(guī)定是:商業(yè)企業(yè)屬于小規(guī)模納稅人的,其適用的征收率為4%;商業(yè)企業(yè)以外的其他企業(yè)屬于小規(guī)模納稅人的,其適用的征收率為6%.

  一般納稅人采用簡易辦法,也適用4%或6%.

  七、銷項稅額中的銷售額確定

  1.一般銷售方式下的銷售額

  2.特殊銷售方式下銷售額

 ?、僬劭壅圩尫绞戒N售

 ?、谝耘f換新銷售:按新貨同期銷售價格確定銷售額,不得扣減舊貨收購價格(金銀首飾除外)。

 ?、圻€本銷售:銷售額就是貨物銷售價格,不得扣減還本支出。

 ?、芤晕镆孜镤N售:雙方均作購銷處理,以各自發(fā)出的貨物核算銷售額并計算銷項稅額,以各自收到的貨物核算購貨額并計算進項稅額。

 ?、莅b物押金處理:

  ⑥銷售舊車、舊貨

 ?、咭曂N售貨物行為銷售額的確定

  八、銷項稅額一般確認時間

  九、一般納稅人進項稅額的抵扣

1)以票抵稅

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從海關取得的完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2)計算抵稅

外購免稅農產品:
進項稅額=買價×13%,注意收購煙葉的進項,無論是否提到價外補貼,一律是按10%計算抵扣。外購運輸勞務:進項稅額=(運輸費用+建設基金)×7%
生產企業(yè)購入免稅廢舊物資:進項稅額=普通發(fā)票注明的金額×10%

  十、不得抵扣項目

  注意與視同銷售的對比。

  另納稅人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未按規(guī)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稅扣稅憑證,或者增值稅扣稅憑證上未按規(guī)定注明增值稅額和其他有關事項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十一、進項稅額轉出(轉出的前提是已經抵扣,如未抵扣則不涉及轉出)

  第一:原抵扣進項稅額轉出;

  第二:無法準確確定該項進項稅額的,按當期實際成本(即買價+運費+保險費+其他有關費用 )計算應扣減的進項稅額。

  第三:利用公式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進項稅×免稅或非應稅收入/全部收入

  十二、進項稅額抵扣時間

  1.增值稅專用發(fā)票,必須自該專用發(fā)票開具之日起90日內到稅務機關認證,否則不予抵扣進項稅額。應在認證通過的當月按照增值稅有關規(guī)定核算當期進項稅額并申報抵扣,否則不予抵扣進項稅額。

  2.海關完稅憑證,應當在開具之日起90天后的第一個納稅申報期結束以前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抵扣,逾期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十三、小規(guī)模納稅人稅額計算

  應納稅額=(不含稅)銷售額×征收率(4%或6%)

  公式中的銷售額應為不含增值稅額、含價外費用的銷售額。

  1.自來水公司銷售自來水應納稅額計算

  2.增值稅小規(guī)模納稅人購置稅控收款機

  十四、進口環(huán)節(jié)納稅額及其是否可以抵扣

  納稅人進口貨物,按照組成計稅價格和規(guī)定稅率(13%或17%,同國內貨物)計算應納稅額,其計算公式為:

  應納進口增值稅=組成計稅價格×稅率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消費稅)

  進口貨物的增值稅,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報關進口當天;納稅地點為進口貨物報關地海關;納稅期限為海關填發(fā)稅款繳納書之日起15日內。

  十五、出口貨物退免征政策及適用范圍

  出口貨物退免征政策:出口免稅并退稅、出口免稅但不退稅、出口不免稅也不退稅。同時結合消費稅的退稅政策。

  十六、生產企業(yè)免抵退稅的計算及與所得稅額

  出口企業(yè)全部原材料均從國內購進,"免、抵、退"辦法基本步驟為五步,公式如下:

  第一步——剔稅:計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

  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稅額=離岸價格×外匯牌價×(增值稅率-出口退稅率)

  第二步——抵稅:計算當期應納增值稅額

  當期應納稅額=內銷的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免抵退稅不得免抵稅額)-上期末留抵稅額

  第三步——算尺度:計算免抵退稅額

  免抵退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的退稅率

  第四步——比較確定應退稅額:

  第五步——確定免抵稅額

  十七、外貿生產出口退稅的計算及與所得稅的關系

  1.外貿企業(yè)"先征后退"的計算辦法

  應退稅額=外貿收購不含增值稅購進金額×退稅稅率

  2.外貿企業(yè)收購小規(guī)模納稅人貨物出口增值稅的退稅規(guī)定

  3.外貿企業(yè)委托生產企業(yè)加工出口貨物的退稅規(guī)定

  外貿企業(yè)委托生產企業(yè)加工收回后報關出口的為貨物,按購進國內原輔材料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進項金額,依原輔材料的退稅稅率計算原輔材料應退稅額。支付加工費用,憑受托方開具的貨物的退稅率計算加工費的應退稅額。

  十八、專用發(fā)票開具后退貨與折讓

  開具紅字專用發(fā)票情形

  開具紅字專用發(fā)票申請人

  手續(xù)

  稅務處理

  1.專用發(fā)票抵扣聯(lián)、發(fā)票聯(lián)均無法認證

  購買方

  稅務機關審核后出具《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通知單》,銷售方可開具紅字專用發(fā)票

  銷售方應扣減當期銷項稅額;購買方不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

  2.購買方所購貨物不屬于增值稅扣稅項目范圍,取得的專用發(fā)票未經認證

  購買方

  3.開票有誤購買方拒收專用發(fā)票

  銷售方

  4.因開票有誤等原因尚未將專用發(fā)票交付購買方

  銷售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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