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接收最新考試資訊
及備考信息
金融企業(yè)貸款利息收入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如何理解?
【教師回復】
便于理解,舉例說明如下:
2005年1月1日貸款100萬,1年期限,假設沒有付過利息則:
?。?)3月份的計息期計算05年1-3月的貸款利息收入的營業(yè)稅;
?。?)6月份的計息期計算05年4-6月的貸款利息收入的營業(yè)稅;
?。?)9月份的計息期計算05年7-9月的貸款利息收入的營業(yè)稅,并且沖減05年1-3月的利息收入(利息逾期90日);
?。?)12月份的計息期計算05年10-12月的貸款利息收入的營業(yè)稅,并且沖減05年4-6月的利息收入(利息逾期90日);
?。?)06年3月份的計息期計算06年1-3月的貸款利息收入的營業(yè)稅,并且沖減05年7-9月的利息收入(利息逾期90日);
(6)06年6月份貸款本金逾期90日,則對于此筆貸款的所得利息收入都沖回,即沖減05年10月-06年3月的貸款利息收入,同時不再計提該筆貸款的利息收入。
?。?)06年6月份及以后,對于06年4月份及以后新發(fā)生的利息,其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均為實際收到利息的當天。
?。?)06年6月份及以后,不管收到什么時間的利息,其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均為實際收到利息的當天。
上一篇:關于利息扣除的問題
Copyright © 2000 - m.galtz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jīng)營許可證 京公網(wǎng)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