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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信息
第九章
【問題】請老師介紹一下代理成本是怎樣產(chǎn)生的?
【答復】代理成本的產(chǎn)生就是所有權和經(jīng)營權分離之后,所有者即股東希望經(jīng)理層按股東財富最大化的目標盡力經(jīng)營管理企業(yè)。但由于經(jīng)理層本身不是股東,或持有股份比例小,往往從自身的利益出發(fā)從事企業(yè)的日常經(jīng)營管理。比如通過在職消費獲取除工資報酬外的額外收益,從而造成所有者利益受損。
〔教師提示之五〕
【問題】什么是股權登記日、除權除息日?
【答復】上市公司的股份每日在交易市場上流通,上市公司在送股、派息或配股的時候,需要定出某一天,界定哪些股東可以參加分紅或參與配股,定出的這一天就是股權登記日。也就是說,在股權登記日這一天仍持有或買進該公司的股票的投資者,可以享有此次分紅或參與此次配股。這部分股東名冊由證券登記公司統(tǒng)計在案,屆時將所應送的紅股、現(xiàn)金紅利或者配股權劃到這部分股東的帳上。所以,如果投資者想得到一家上市公司的分紅、配股權,就必須弄請這家公司的股權登記日在哪一天,否則就會失去分紅、配股的機會。
股權登記日后的第一天就是除權日或除息日,這一天或以后購入該公司股票的股東,不再享有該公司此次分紅配股。
〔教師提示之四〕
【問題】什么是含權、含息股、填權和貼權?
【答復】上市公司在宣布董事會、股東大會的分紅、配股方案后,尚未正式進行分紅、配股工作,股票未完成除權、除息前就稱為“含權”、“含息”股票。
股票在除權后交易,交易市價高于除權價,取得分紅或配股者得到市場差價而獲利,為填權。交易市價低于除權價,取得分紅、配股者沒有得到市場差價,造成浮虧,則為貼權。
〔教師提示之三〕
【問題】除權、除息價怎樣計算?
【答復】上市公司進行分紅、配股后,除去可享有分紅、配股權利,在除權、除息日這一天會產(chǎn)生一個除權價或除息價,除權或除息價是在股權登記這一天收盤價基礎上產(chǎn)生的,計算辦法具體如下:
除息價的計算辦法為:
除息價=股權登記日收盤價-每股所派現(xiàn)金。
除權價計算分為送股除權和配股除權。
送股除權計算辦法為:送股除權價=股權登記日收盤價÷(1+送股比例)
配股除權價計算方法為:配股除權價=(股權登記日收盤價+配股價×配股比例)÷(1+配股比例)
有分紅、派息、配股的除權價計算方法為:除權價=(收盤價+配股比例×配股價-每股所派現(xiàn)金)÷(1+送股比例+配股比例)
注:除權、除息價均由交易所在除權日當天公布。
〔教師提示之二〕
【問題】除權日與除息日究竟誰在前,誰在后?
【答復】股份有限公司向股東支付股利一般有三個日期,即股利宣告日、股權登記日和股利支付日。股利宣告日是公司董事會將股利支付情況予以公告的日期,公告中將宣布每股支付的股利、股權登記期限、除去股息的日期和股利支付日期。股權登記日是確定有權領取股利的股東有資格登記截止日期,只有在股權登記日前在公司股東名冊上有名的股東,才有權分享股利。股利支付日是公司向股權登記日股東發(fā)放股利的日期。
對于公司股票來說,有普通股與優(yōu)先股之分,普通股可以獲得股利,優(yōu)先股只能獲得優(yōu)先股息。一般來說,除權日是針對普通股而言的,也稱為除權交易日,是指股權登記日后的第二個交易日,即從該日開始購買公司普通股票的投資者將不能取得公司上一個宣告日公布的股利。而除息日則是針對優(yōu)先股的,也稱除息交易日。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說除權日和除息日是不能分出誰在前誰在后的。由于兩者具有相同的內(nèi)涵,通常將二者統(tǒng)稱為除權除息日。
〔教師提示之一〕
【問題】在剩余股利政策下,“期初未分配利潤”能否滿足本年的投資需求?
【答復】在剩余股利政策下,“期初未分配利潤”不能用來滿足本年的投資需求。原因很簡單,因為期初未分配利潤屬于以前的所有者權益,已經(jīng)列入原來的目標資本結構中。如果用期初未分配利潤滿足今年的投資需要,一定會產(chǎn)生目標資本結構被破壞的后果。或者說可以這樣理解,需要的籌資額是新增的資產(chǎn),一定要用新的所有者權益滿足。
舉例如下:假如原來的資本結構為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各占50%,負債為1000萬元,所有者權益為1000萬元(其中包括200萬元的期初未分配利潤),今年需要投資500萬元,今年的凈利潤為80萬元。要求保持原有的資本結構不變。
如果用原來的200萬元未分配利潤滿足投資的需求,則只需保留250-200=50(萬元)權益資金,分配30萬元股利,另外籌集250萬元負債。
最后的所有者權益總額為:1000+50=1050(萬元),負債為:1000+250=1250(萬元),顯然破壞了原有的資本結構,不符合剩余股利政策的定義。
第十章
【問題】某企業(yè)2003年的不含稅銷售收入總額為2000萬元,銷售利潤率為20%,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材料成本占總成本的75%,假定該企業(yè)生產(chǎn)所使用的材料都是在當期內(nèi)采購的,本題中計算的應交增值稅估算率是6.8%,請給出該題的計算過程?
【解答】2003年的增值稅銷項稅額=2000×17%=340(萬元)
2003年的總成本=2000×(1-20%)=1600(萬元)
2003年的材料采購成本=1600×75%=1200(萬元)
2003年的進項稅額=1200×17%=204(萬元)
2003年的應交增值稅額=340-204=136(萬元)
所以,應交增值稅估算率=136/2000=6.8%。
〔教師提示之一〕
【資料】某企業(yè)年有關預算資料如下:
(1)該企業(yè)3~7月份的銷售收入(不含稅)分別為40000元、50000元、60000元、70000元、80000元。每月銷售收入中,當月收到現(xiàn)金30%,下月收到現(xiàn)金70%.
?。?)各月商品采購成本按下1個月銷售收入的60%計算,所購貨款于當月支付現(xiàn)金50%,下月支付現(xiàn)金50%.
?。?)該企業(yè)4~6月份的營業(yè)費用分別為4000元、4500元、4200元,每月營業(yè)費用中包括折舊費1000元。
?。?)該企業(yè)4月份購置固定資產(chǎn),需要現(xiàn)金15000元。
?。?)該企業(yè)在現(xiàn)金不足時,向銀行借款(為1000元的倍數(shù)),短期借款利率為6%;現(xiàn)金有多余時,歸還短期借款(為1000元的倍數(shù))。借款在期初,還款在期末,3月末的長期借款余額為20000元,借款年利率12%,短期借款余額為0.假設所有借款均于每季度末支付利息。
?。?)該企業(yè)規(guī)定的現(xiàn)金余額的額定范圍為6000元~7000元,該企業(yè)消費稅率為8%,增值稅率為17%,城建稅率為7%,教育費附加率為3%,假設應交增值稅占收入的比是基本穩(wěn)定的,應交增值稅估算率為10%,按簡捷法計算該企業(yè)應交稅金及附加,其他資料見現(xiàn)金預算。
要求:根據(jù)以上資料,完成該企業(yè)4~6月份現(xiàn)金預算的編制工作。
現(xiàn)金預算
月 份 4 5 6
期初現(xiàn)金余額 7000
經(jīng)營現(xiàn)金收入
租金收入 10000 10000 5000
直接材料采購支出
直接工資支出 2000 3500 2800
營業(yè)費用支出
其他付現(xiàn)費用 800 900 750
應交稅金及附加支出
預交所得稅 8000
購置固定資產(chǎn) 15000
現(xiàn)金余缺
舉借短期借款
歸還短期借款
支付借款利息
期末現(xiàn)金余額
【答案】
現(xiàn)金預算
月 份 4 5 6
期初現(xiàn)金余額 7000 6000 6600
經(jīng)營現(xiàn)金收入 50310① 62010② 73710③
租金收入 10000 10000 5000
直接材料采購支出 38610④ 45630⑤ 52650⑥
直接工資支出 2000 3500 2800
營業(yè)費用支出 3000⑦ 3500⑧ 3200⑨
其他付現(xiàn)費用 800 900 750
應交稅金及附加支出 9900 11880 13860
預交所得稅 8000
購置固定資產(chǎn) 15000
現(xiàn)金余缺 -2000 12600 4050
舉借短期借款 8000 3000
歸還短期借款 6000
支付借款利息 705
期末現(xiàn)金余額 6000 6600 6345
?、伲?0000+50000×17%)×30%+(40000+40000×17%)×70%
?、?0000×(1+17%)×30%+50000×(1+17%)×70%
?、?0000×(1+17%)×30%+60000×(1+17%)×70%
④36000×(1+17%)×50%+30000×(1+17%)×50%
?、?2000×(1+17%)×50%+36000×(1+17%)×50%
⑥48000×(1+17%)×50%+42000×(1+17%)×50%
?、?000-1000
⑧4500-1000
?、?200-1000
【問題】我認為以上資料中4月份應交稅金及附加的計算應如下:
應交增值稅=(50000×30%+40000×70%)×10%=4300
應交消費稅=(50000×30%+40000×70%)×8%=3440
應交城建稅及教育附加費=(4300+3440)×10%=774
4月份應交稅金及附加=4300+3440+774=8514
請指出上述資料的錯誤之處。
【解答】應交增值稅以及應交消費稅的計算基數(shù)是本期的不含稅的銷售額,而不是上述方法中所認為的本期付現(xiàn)的銷售額,正確的計算應是:
應交增值稅:4月:50000×10%=5000(元)
5月:60000×10%=6000(元)
6月:70000×10%=7000(元)
應交消費稅:4月:50000×8%=4000(元)
5月:60000×8%=4800(元)
6月:70000×8%=5600(元)
應交城建稅及教育附加費:4月:(5000+4000)×10%=900(元)
5月:(6000+4800)×10%=1080(元)
6月:(7000+5600)×10%=1260(元)
所以4月份的應交稅金及附加=5000+4000+900=9900(元)
5月份的應交稅金及附加=6000+4800+1080=11880(元)
6月份的應交稅金及附加=7000+5600+1260=13860(元)。
【問題】以上資料中,為什么在5月份歸還短期借款時沒有支付相應的利息?
【解答】關于利息支付的計算問題,需要根據(jù)題目的已知條件確定,比如本題條件中明確說明了“假設所有借款均于每季度末支付利息”,也就是說只有在季度末,即6月末才計算支付本季度應支付的所有的利息,即使在4月份和5月份要歸還借款也不需要支付利息。
【問題】以上資料中6月份歸還的利息是如何計算的?
【解答】6月份歸還的利息=20000×3%+2000×6%×3/12+6000×6%×2/12+3000×6%×1/12=705(元),其中,20000×3%是指期初的長期借款本季度的利息;2000×6%×3/12是指8000元的短期借款中的2000元使用了一個季度的利息;2000×6%×2/12是指8000元的短期借款中有6000元使用了2個月的利息;3000×6%×1/12是指6月份借入的3000元借款使用1個月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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