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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旅社、度假村提供場所舉辦會議同時提供餐飲服務,怎樣繳納增值稅?
【答案】
按照“會議展覽服務”繳納增值稅。
根據(jù)《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金融 房地產(chǎn)開發(fā) 教育輔助服務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40號)規(guī)定,賓館、旅館、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經(jīng)營性住宿場所提供會議場地及配套服務的活動,按照“會議展覽服務”繳納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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