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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年度中間首次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居民個人,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時累計減除費用如何計算?
答案:《國家稅務總局關(guān)于完善調(diào)整部分納稅人個人所得稅預扣預繳方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3號)規(guī)定:“一、對一個納稅年度內(nèi)首次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居民個人,扣繳義務人在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時,可按照5000元/月乘以納稅人當年截至本月月份數(shù)計算累計減除費用。四、本公告所稱首次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居民個人,是指自納稅年度首月起至新入職時,未取得工資、薪金所得或者未按照累計預扣法預扣預繳過連續(xù)性勞務報酬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居民個人。本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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