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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暫估入賬金額是否包含增值稅進項稅額?
【回答】
財會〔2016〕22號規(guī)定:“一般納稅人購進的貨物等已到達并驗收入庫,但尚未收到增值稅扣稅憑證并未付款的,應在月末按貨物清單或相關合同協(xié)議上的價格暫估入賬,不需要將增值稅的進項稅額暫估入賬。”
也就是說,一般納稅人暫估入賬的金額不包含增進項稅額。
由于小規(guī)模納稅人不得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故其購進貨物相關的進項稅額應當計入貨物的成本價。所以,小規(guī)模納稅人暫估入賬的金額中應當包含增值稅進項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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