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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為非雇員支付的旅客運輸費用,可以抵扣進項稅額嗎?

來源: 國家稅務總局 編輯:xiemengxue 2020/11/05 18:34:41  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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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請問納稅人為非雇員(如客戶、邀請講課專家等存在業(yè)務合作關系的人員)支付的旅客運輸費用,能否抵扣進項稅額?

【答案】

《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規(guī)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其進項稅額允許從銷項稅額中抵扣。這里指的是與本單位建立了合法用工關系的雇員,所發(fā)生的國內旅客運輸費用允許抵扣其進項稅額。納稅人如果為非雇員支付的旅客運輸費用,不能納入抵扣范圍。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允許抵扣的進項稅額,應用于生產經營所需,如屬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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