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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內機構和個人向境外單筆支付等值5萬美元以上(不含等值5萬美元,下同)外匯資金,應在首次支付前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稅務備案。具體哪些情形需要備案,一起來學習相關知識吧。
一、什么是對外支付稅務備案?
對外支付稅務備案是國家稅務總局和國家外匯管理局聯(lián)合確立的一項關于外匯支付的管理制度。依付匯人申請,由稅務局出具《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表》(以下簡稱《備案表》),由銀行審核《備案表》和付匯業(yè)務辦理資料的真實合規(guī)性,外匯管理局實行事后監(jiān)管和核查。
二、哪些情形需要備案?
1. 境外機構或個人從境內獲得的包括運輸、旅游、通信、建筑安裝及勞務承包、保險服務、金融服務、計算機和信息服務、專有權利使用和特許、體育文化和娛樂服務、其他商業(yè)服務、政府服務等服務貿易收入。
2. 境外個人在境內的工作報酬,境外機構或個人從境內獲得的股息、紅利、利潤、直接債務利息、擔保費以及非資本轉移的捐贈、賠償、稅收、偶然性所得等收益和經常轉移收入。
3. 境外機構或個人從境內獲得的融資租賃租金、不動產的轉讓收入、股權轉讓所得以及外國投資者其他合法所得。
三、每次付匯是否都需要做支付備案?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有關問題的補充公告》(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19號)規(guī)定:境內機構和個人對同一筆合同需要多次對外支付的,僅需在首次付匯前辦理稅務備案。
政策依據:
1.《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告2013年第40號)
2.《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服務貿易等項目對外支付稅務備案有關問題的補充公告》(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1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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