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碼下載APP
及時接收最新考試資訊及
備考信息
【問題】
哪些固定資產不得計提折舊在企業(yè)所得稅前扣除?
【回答】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3號)第十一條第二款規(guī)定:“下列固定資產不得計算折舊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
(二)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三)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
(四)已足額提取折舊仍繼續(xù)使用的固定資產;
(五)與經營活動無關的固定資產;
(六)單獨估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計算折舊扣除的固定資產?!?/p>
更多推薦:
Copyright © 2000 - m.galtz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