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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小伙伴在辦理個稅年度匯算時問到全年一次性獎金相關問題,下面用3個知識點,輔以2個案例分析,帶您了解全年一次性獎金。
一、什么是全年一次性獎金?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diào)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5〕9號)規(guī)定,全年一次性獎金是指行政機關、企事業(yè)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jù)其全年經(jīng)濟效益和對雇員全年工作業(yè)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雇員發(fā)放的一次性獎金。
上述一次性獎金也包括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jù)考核情況兌現(xiàn)的年薪和績效工資。
二、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若不并入綜合所得,應該如何計算應納稅額?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yōu)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規(guī)定: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diào)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5〕9號)規(guī)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shù)額,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lián)Q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以下簡稱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shù),單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
※注意:根據(jù)《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續(xù)實施全年一次性獎金等個人所得稅優(yōu)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42號)規(guī)定,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優(yōu)惠政策,執(zhí)行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
附:按月?lián)Q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
三、企業(yè)雇員取得的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考勤獎,應該如何計算應納稅額?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diào)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5〕9號)規(guī)定,雇員取得除全年一次性獎金以外的其他各種名目獎金,如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先進獎、考勤獎等,一律與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并,按稅法規(guī)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老王2022年度僅取得工資薪金一項綜合所得,全年工資20萬元、年底發(fā)放了2.4萬元的獎金,假設全年可扣除的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合計為4.4萬元,無其他扣除和減免稅情況,那么在辦理年度匯算時,其獎金如何計稅?
按照兩種計稅方式,分別計算全年應納稅額:
(1)合并計稅:
應納稅所得額=200000+24000-60000-44000=120000元;
根據(jù)綜合所得年度稅率表:
應納稅額=120000*10%-2520=9480元;
(2)單獨計稅:
獎金應納稅額=24000*3%=720元,正常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200000-60000-44000=96000元;
根據(jù)綜合所得年度稅率表:
應納稅額=96000*10%-2520=7080元;
合計應納稅額為720+7080=7800元。
※結論:老王在年度匯算時選擇獎金單獨計稅更劃算。
小張2022年度僅取得工資薪金一項綜合所得,全年工資12萬元、年底發(fā)放了6萬元獎金,假設全年可扣除的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合計為4萬元,無其他扣除和減免稅情況。在辦理年度匯算時,其獎金如何計稅?
按照兩種計稅方式,分別計算全年應納稅額:
(1)合并計稅:
應納稅所得額=120000+60000-60000-40000=80000元;
根據(jù)綜合所得年度稅率表:
應納稅額=80000*10%-2520=5480元;
(2)單獨計稅:
獎金應納稅額=60000*10%-210=5790元,正常工資薪金應納稅所得額=120000-60000-40000=20000元;
根據(jù)綜合所得年度稅率表:
應納稅額=20000*3%=600元;
合計應納稅額=5790+600=6390元。
※結論:小張在年度匯算時選擇獎金合并計稅更劃算。
在實際操作中,建議您根據(jù)自身情況選擇合適的獎金計稅方式??赏ㄟ^個稅APP分別選擇合并計稅或單獨計稅進行測算和比較后再做決定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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