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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導入專項附加扣除的操作以及常見問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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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tǒng)操作
申報個人所得稅時,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采集可以通過導入功能實現(xiàn)員工的相關(guān)信息采集。
第一步:點擊【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采集】。
第二步:點擊【導入】,將提前收集好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表放入對應文件夾中。
第三步:點擊【報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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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問題一:扣繳客戶端批量導入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后,提示部分導入成功。如何處理?
答:在導入失敗的情況下,扣繳客戶端會在導入文件夾里面生成一張導入失敗的錯誤信息表。請查看具體錯誤原因,將對應內(nèi)容修改完善后重新導入即可
問題二: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表導入時提示“個人信息在系統(tǒng)中不存在,無法導入”,如何處理?
答:請在扣繳客戶端人員信息采集模塊中導入或錄入提示的相關(guān)人員信息,并進行人員信息報送。
問題三:選擇由扣繳義務人申報專項附加扣除的納稅人,若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發(fā)生變化,如何處理?
答:
情況一:納稅人自行在遠程端采集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發(fā)生變化,納稅人可通過“個人所得稅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web端”等自行更新。通知扣繳義務人在扣繳客戶端中點擊【下載更新】,下載最新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情況二:若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是由扣繳義務人在客戶端采集的,填寫《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表》提交給扣繳義務人,扣繳義務人在扣繳客戶端中點擊【修改】,更新填報信息。
問題四:扣繳客戶端軟件,導入員工提交上來的專項附加扣除電子表格時,為何無法選擇具體的電子表格?
答:扣繳客戶端中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批量導入,只能通過文件夾。系統(tǒng)會把該文件夾里面所有的專項附加扣除電子表格全部導入。
問題五:若納稅人選擇由扣繳義務人方式扣除個人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是否需要每月都向扣繳義務人提交專項附加扣除電子表格?
答:對于個人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未發(fā)生變化的,每個扣除年度只需要向扣繳義務人提供一次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即可,無需按月提供。
問題六:員工沒能及時將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提交給扣繳義務人,可不可以下個月補報?
答:扣繳義務人根據(jù)員工提交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按月計算應預扣預繳的稅款,向稅務機關(guān)辦理全員全額納稅申報。如果員工未能及時報送,也可在以后月份補報,由扣繳義務人在當年剩余月份發(fā)放工資時補扣,不影響員工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如員工A在2022年3月份向單位首次報送其正在上幼兒園的4歲女兒相關(guān)信息,則當3月份該員工在本單位發(fā)工資時累計可扣除子女教育支出為3000元(1000元/月×3個月)。到4月份該員工在本單位發(fā)工資時累計可扣除子女教育支出為4000元(1000元/月×4個月)。
問題七:單位員工如果2022年1月份沒有采集專項附加扣除項目,3月份才開始采集,預繳稅款會有差異嗎?
答:綜合所得采用累計預扣法計稅: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已預扣預繳稅額
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累計收入-累計免稅收入-累計基本減除費用-累計專項扣除-累計專項附加扣除-累計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
對于員工個人來說,在專項附加扣除采集后每次申報時會累計扣除前幾個月的總和,納稅年度結(jié)束后在次年3-6月進行個人年度匯算清繳申報時多退少補。
問題八:如果員工一年內(nèi)都沒將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提交給扣繳義務人怎么辦?
答:在一個納稅年度內(nèi),員工如果沒有及時將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報送給扣繳義務人,以致在扣繳義務人預扣預繳工資、薪金所得稅未享受扣除的,員工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nèi),于匯繳地主管稅務機關(guān)進行匯算清繳申報時辦理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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