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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人員在日常工作中經常要計算節(jié)假日工資,很多會計小白不知道如何計算節(jié)假日工資,接下來網校為大家講解,一起看看吧~
《勞動法》相關規(guī)定:
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按照2013年《國務院關于修改〈全國年節(jié)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國務院令第644號),春節(jié)放假3天(農歷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21年部分節(jié)假日安排的通知》,明確了2021年春節(jié)假期2月11日至17日放假調休,共7天。所以,2月12日到14日是法定節(jié)假日,2月11日、15到17日是調休日。
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shù)為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正常出勤月工資,不包括年終獎,上下班交通補貼、工作餐補貼、住房補貼,中夜班津貼、夏季高溫津貼、加班工資等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shù)
月計薪天數(shù)=(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2月12日-14日(正月初一至初三):
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shù)÷21.75×3
2月11日(除夕)、2月15-17日(正月初四至初六):
若不能安排補休,加班工資=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shù)÷2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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