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財稅實務 高薪就業(yè) 學歷教育
APP下載
APP下載新用戶掃碼下載
立享專屬優(yōu)惠

安卓版本:8.7.30 蘋果版本:8.7.30

開發(fā)者: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應用涉及權限:查看權限>

APP隱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線:點擊下載>

哪些情形需要作為自用應稅產品繳納資源稅?

來源: 正保會計網校 編輯:liuyi 2021/10/19 17:36:52  字體:

哪些情形需要作為自用應稅產品繳納資源稅?

【問題】

哪些情形需要作為自用應稅產品繳納資源稅?

【解答】

依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資源稅有關問題執(zhí)行口徑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34號 )的規(guī)定:“ 二、納稅人自用應稅產品應當繳納資源稅的情形,包括納稅人以應稅產品用于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捐贈、償債、贊助、集資、投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利潤分配或者連續(xù)生產非應稅產品等。”

更多相關知識請點擊:供水單位間的轉售水行為,誰繳納水資源稅?

學習更多財稅資訊、財經法規(guī)、專家問答、能力測評、免費直播,可以點擊查看正保會計網校會計實務頻道。

實務學習指南

回到頂部
折疊
網站地圖

Copyright © 2000 - m.galtzs.cn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會計科技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備20012371號-7 出版物經營許可證 京公網安備 1101080204445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