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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申報表整合后,申報還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解答】
月度:
按月度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及附加稅費的納稅人,申報繳納所屬期2021年7月及以后的增值稅、消費稅及附加稅費,適用《公告》
季度:
按季度申報繳納增值稅、消費稅及附加稅費的納稅人,申報繳納所屬期2021年第3季度及以后的增值稅、消費稅及附加稅費,適用《公告》。
上述《公告》是指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0號《關于增值稅 消費稅與附加稅費申報表整合有關事項的公告 》。
納稅人調整以前所屬期稅費事項的,按照相應所屬期的稅費申報表相關規(guī)則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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