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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審計報告由哪些基本要素構成

來源: 正保會計網(wǎng)校 編輯: 2015/04/09 09:48:53  字體:

問:內部審計報告由哪些基本要素構成?

答:

1.標題

包括內容:

被審計單位名稱;審計事項(類別);審計期間;其他。

2.收件人

內部審計報告的收件人應當是與審計項目有管理和監(jiān)督責任的機構或個人。

包括:

(1)被審計單位適當管理層;

(2)董事會或其下設的審計委員會或者組織中的主要負責人;

(3)組織最高管理當局;

(4)上級主管部門的機構或人員;

(5)其他相關人員。

3.正文

審計概況;審計依據(jù);審計發(fā)現(xiàn);審計結論;審計建議;其他方面。

4.附件

內部審計報告的附件——是對審計報告正文進行補充說明的文字和數(shù)字材料。

包括:

(1)相關問題的計算及分析性復核審計過程;

(2)審計發(fā)現(xiàn)問題的詳細說明;

(3)被審計單位及被審計責任人的反饋意見;

(4)記錄審計人員修改意見、明確審計責任、體現(xiàn)審計報告版本的審計清單;

(5)需要提供解釋和說明的其他內容。

5.簽章

內部審計報告應當由主管的內部審計機構蓋章,并由以下人員簽字:

(1)審計機構負責人;

(2)審計項目負責人;

(3)其他經(jīng)授權的人員。

6.報告日期

審計報告日期一般采用內部審計機構負責人批準送出日作為報告日期。

以下情況下使用相關的日期:

(1)因采納組織主管負責人的某些修改意見時;

(2)內部審計人員在本機構負責人審批之后又發(fā)現(xiàn)被審計單位存在新的重大問題時;

(3)內部審計報告存在重要疏忽時;

(4)其他情況。

7.其他

我要糾錯】 責任編輯:泥巴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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